格隆汇7月21日丨康盛股份(002418.SZ)公告,公司于近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汉康的书面通知,得悉其与国海证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胶葛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9日向国海证券浙江分公司下发《协助履行通知书》和《履行裁定书》,要求变现处置陈汉康所持部分公司股票,将被履行人陈汉康质押给国海证券的1136.4万股康盛股份股票强制免除质押。据悉,要将上述股票冻住状况变更为可售冻住,并冻住被履行人的资金账户。

法院要求在被履行人账户状况调整为可售冻住后的三十个买卖日内,以市价托付方法以卖出时体系约束的最大减持额度为准,卖出上述股票,将变卖所得转入法院账户。

一起,冻住被履行人在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将该资金账户中变卖上述股票所得资金及资金账户原有资金同时划至法院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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