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姑苏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姑苏市区员工医疗、生育稳妥征缴事务划转的告诉:
依据国家组织改革要求,自2021年10月11日起,姑苏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原由社保经办组织经办的员工医疗稳妥、生育稳妥征缴等事务将划转至医保经办组织,为保证各项事务平稳联接,现将划转的相关事务经办流程布告如下:
一、划转事务
单位及个人根本医疗稳妥(含生育,下同)参保和改变挂号、医保退休处理、医保个人账户清退等事务。
二、单位线下处理
市本级经办地址:
姑苏市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A座6楼医保归纳服务大厅,各区原征缴类事务经办服务大厅地址不变。
各区地址:
姑苏区经办服务大厅:解放东路117号
高新区经办服务大厅:狮山路22号
吴中区经办服务大厅:越溪塔韵路178号
相城区经办服务大厅:庆元路168号
三、单位线上处理
已注册网报的单位,请登陆“姑苏市医疗保障网上申报渠道180.108.205.90:12393/wsbs/login.jsp”处理医保相关事务(原已通过人社部分请求的CA数字证书可持续运用)。
四、单位申报结算
(一)事务申报期
上月11日至当月6日,参保单位可进行当月的人员增减申报;7日至10日为当月的结算期,期间不能进行人员增减申报;11日今后的人员增减申报归入下个月的结算期。
(二)窗口申报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市区参保单位在当月结算期内应先至社保经办组织窗口完结人员增减、补缴等征缴类事务申报,再持相关资料并从头取号后,至医保经办组织窗口完结申报承认。
(三)网上申报
自2021年10月11日起,我市医疗稳妥网办体系已根据原人社网办体系进行晋级,参保单位可在晋级后的医保网办体系进行医疗稳妥人员增减变化、补缴、信息改变等事务的查核承认,登录方法不变,操作形式根本不变。如发现与人社部分申报信息不一致的,应于当月事务申报期内处理补申报手续。
(四)医保退休核定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应先至人社部分处理养老退休手续,处理完结后再至医保经办组织进行医保退休核定。
五、灵敏工作医疗稳妥参保与停保
自2021年10月起,灵敏工作人员医疗稳妥费征管责任划转至税务部分。责任划转后,医保经办组织担任参保挂号,税务部分担任申报缴费。每月21日至26日期间税务部分进行批量扣款。每月25日(含当日)之前处理新增申报的可从当月开端交纳,每月20日(含当日)之前处理灵敏工作中止事务的默许当月不缴费。参保人员需按税务部分指定的方法进行缴费。
姑苏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8日
责编: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