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巨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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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巨大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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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巨大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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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巨大03

巨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决受理公司进行重整

暨股票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职责。

重要内容提示:

●巨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大集团”或“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19)冀02破申5号之二《民事裁决书》及(2019)冀02破2号之二《决议书》,法院已裁决受理北京冀东丰轿车出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丰公司”)对公司的重整请求,并指定巨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巨大集团处理人。

●依据《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矩》”)第13.2.1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矩,因被法院裁决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9日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巨大”,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19年9月9日开端起复牌买卖。

●公司被法院裁决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利而被宣告破产的危险。假如公司被宣告破产,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4.3.1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矩,公司股票将面对被中止上市的危险。

●法院裁决的类型:重整。

公司曾于2019年5月14日发布《关于被债权人请求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公告了请求人冀东丰公司请求公司进行重整的相关事宜。2019年9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19)冀02破申5号之二《民事裁决书》及(2019)冀02破2号之二《决议书》,法院已裁决受理冀东丰公司对公司的重整请求,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巨大集团处理人。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的相关规矩,现就公司被法院裁决受理重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决受理重整请求概述

(一)重整请求概述

请求人:北京冀东丰轿车出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淑娟

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99号

请求事由:2019年5月13日,请求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且有显着损失清偿才能或许为由向法院请求对公司进行重整。

(二)法院裁决时刻

2019年9月5日。

(三)裁决书主要内容

法院以为,巨大集团系上市公司,其住所地坐落唐山市,法院对其重整案子具有管辖权。冀东丰公司系巨大集团合法债权人,有权依法请求对巨大集团进行重整。巨大集团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矩的重整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矩,裁决受理冀东丰公司对巨大集团的重整请求。

二、法院指定处理人状况

(一)《决议书》的主要内容

2019年9月5日,法院作出(2019)冀02破2号之二《决议书》,指定清算组担任巨大集团处理人。处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诚实行职务,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矩的处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陈述作业,并承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处理人职责如下:

1.接收债款人的产业、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2.查询债款人产业状况,制造产业状况陈述;

3.决议债款人的内部处理事务;

4.决议债款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举行之前,决议持续或许中止债款人的运营;

6.处理和处置债款人的产业;

7.代表债款人参与诉讼、裁决或许其他法令程序;

8.提议举行债权人会议;

9.法院以为处理人应当实行的其他职责。

(二)处理形式

公司重整期间选用处理人处理产业和经运营务形式。

(三)处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巨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滦县火车站东一公里处)B座1层

联系人:陈立锐、王中石

联系电话:18031314371

三、法院裁决受理重整请求的影响

(一)股票买卖

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3.2.1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矩,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6日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巨大”,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停复牌事项组织

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19年9月9日开端起复牌买卖。

依据《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谋划严重事项停复牌事务指引》(以下简称“《停复牌指引》”)的相关规矩,上市公司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断牌。公司将分阶段发表重整事项的发展,确需请求停牌的,公司将按《停复牌指引》规矩处理,并实行相应发表职责。

(三)信息发表职责人

在公司重整期间,信息发表职责人为处理人。

(四)处理人许诺

依据(2019)冀02破2号之二《决议书》以及《股票上市规矩》的相关要求,巨大集团处理人将遵循有关法令、法规、行政规章及《股票上市规矩》等规矩,依法及时实行信息发表等相关职责。

(五)持续运营的请求

公司拟向处理人提交在重整期间持续运营的请求,重整期间公司将活跃合作有关方面,做好职工安稳、持续在现有基础上坚持日常运营及其他与重整相关的作业。

(六)其他事项

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1.11.1条的规矩,公司应当每月发表一次重整程序的发展状况,提示中止上市危险。

四、危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决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矩,若公司重整失利,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假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4.3.1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矩,公司股票将面对被中止上市的危险。

(二)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4.3.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矩,若公司股票经过上海证券买卖所买卖系统接连20个买卖日(不包括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中止上市的危险。

(三)公司施行重整并实行结束重整方案将有利于改进公司财物、负债及管理结构等,但公司仍需契合《股票上市规矩》等相关法规要求,不然仍将面对暂停上市或许中止上市的危险。

公司将严厉依照《股票上市规矩》的相关规矩仔细实行信息发表职责,及时发表相关事项的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发表媒体《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sse)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阔出资者慎重决议计划,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巨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报备文件

1.(2019)冀02破申5号之二《民事裁决书》

2.(2019)冀02破2号之二《决议书》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巨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1

关于公司股票暂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因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受理债权人北京冀东丰轿车出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巨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请求,依据《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矩》”)第13.2.1条的规矩,公司股票将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详见同日发表的《巨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的公告》。

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3.2.11条的规矩,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6日停牌一天,于2019年9月9日复牌并施行退市危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