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华源股份(830786)因与章丘新腾达建造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纠纷,未及时发表构成信息发表违规,公司及多名高管受纪律处分。

华源股份因与章丘新腾达建造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纠纷,被对方提起诉讼,要求华源股份及江苏万捷建造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工程款、竣工延误赔偿金、违约金等金钱,合计4,082.34万元(不包括利息及诉讼费用)。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应诉告诉书后,未及时发表有牵涉诉状况。

华源股份与常州喷丝板厂有限公司存在EPC总承揽合同纠纷,因对方未按约好结清工程金钱,华源股份对其提起裁定,要求其付出剩下工程款等2,998.47万元(不包括利息及诉讼费用)。该案子于2021年7月7日被常州裁定委员会受理,华源股份未及时发表有关裁定事项。

华源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信息发表规矩》(以下简称《信息发表规矩》)第四十七条的规矩,构成信息发表违规。

时任董事长黄富华、董事会秘书顾建明,未能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发表规矩》第三条的规矩,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华源股份受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

时任董事长黄富华受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时任董事会秘书顾建明受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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