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603660证券简称:姑苏科达公告编:2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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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代:113569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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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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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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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付息债务挂号日:2022年3月8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2年3月9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2年3月9日
姑苏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发行的可转化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3月9日始付出自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间的息。依据本公司《公发行可转化公司债券征集阐明书》(以下简称“征集阐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债券的基本状况
1、债券称号:姑苏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化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科达转债
3、债券代:113569
4、证券类型:可转化为公司A股股的可转债
5、发行总额:51,600.00万元
6、可转债券上市地址:上海证券买卖所
8、债券限: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
9、债券率:年为0.4%、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第年为3%。
10、付息的限和方法: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选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法,到偿还本金和最终一年息。
(1)年息核算
年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用的当息。年息的核算公式为:
I=B×i
I:指年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务挂号日持有的可转债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面率。
(2)付息方法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选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法,计息开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作业日,顺延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息和股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买卖所的规则确认。
③付息债务挂号日:每年的付息债务挂号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买卖日,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买卖日内付出当年息。在付息债务挂号日前(包含付息债务挂号日)已转化或已请求转化为A股股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付出本计息年度及今后计息年度的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息收入的敷衍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当。
11、初始转股价格:14.88元/股
12、最新转股价格:14.80元/股(因公司施行2020年年度润配,自2021年5月2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4.80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买卖所(ssc)发表的相关公告,公告编:2021-044)。
13、转股起止日: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6年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这今后的第1个作业日;顺延间付息金钱不另计息)。
14、信誉评级组织:证鹏元资信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信誉等级为:“AA-”,可转债信誉等级为:“AA-”, 评级展望:安稳。
2021年5月18日,证鹏元资信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0年姑苏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化公司债券2021年盯梢评级陈述》,本次公司主信誉评级成果为:“AA-”;“科达转债”评级成果为:“AA-”;评级展望为“安稳”;
15、担保状况: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未供给担保。
16、保荐组织(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挂号、保管、派遣债券派息、兑付组织: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以下简称“登公司上海公司”)。
二、本次付息计划
依据《征集阐明书》的约好,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间为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本计息年度面率为0.8%(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80元人民币(含税)。在付息债务挂号日前(包含付息债务挂号日)转化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用本及今后计息年度息。
三、付息债务挂号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务挂号日:2022年3月8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2年3月9日。
3、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2年3月9日。
四、付息目标
本次付息目标为截止2022年3月8日上海证券买卖所收市后,在登公司上海公司挂号在册的全“科达转债”(转债代:113569)持有人。
五、付息
(一)本公司已与登公司上海公司签定托付债券兑付、兑息协议,托付登公司上海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登公司上海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登公司上海公司将依据协议停止托付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作业由本公司自行担任处理,相关施行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兑息日2个买卖日前将本债券的息足额划付至登公司上海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登公司上海公司在收到金钱后,经过资金结算体系将债券息划交给相应的兑付组织(证券公司或登公司上海公司认可的其他组织),资者于兑付组织收取债券息。
、关于个人资者交纳公司债券息所得税的阐明
1、个人资者交纳公司可转债息所得税的阐明
依据《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则,公司可转债个人资者(含证券资基金)应交纳债券个人息收入所得税,纳税税率为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80元人民币(税前),实践派发息为0.64元(税后)。可转债息个人所得税将一致由各兑付组织担任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组织所在地的税务部分缴付。如各付息点未实行上述债券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责任,由此产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点自行承当。
2、居民企业交纳公司可转债息所得税的阐明
依据《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则,关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践派发金额为0.80元人民币(含税)。
3、非居民企业交纳公司可转债息所得税的阐明
关于持有本债券的格境外组织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意义同《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依据《关于境外组织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108)规则,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组织资境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债券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连续境外组织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方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组织资境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债券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而,对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获得的本债券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践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8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模不包含境外组织在境内建立的组织、场所获得的与该组织、场所有实践联络的债券息。
七、相关组织及联络
(一)发行人:姑苏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地址:姑苏市高新区金山路131
联络部分:公司董事会工作室
联络:0512-68094995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保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488和平金融大厦3802
联络:021-20281102
(三)保管人: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
工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
联络:021-68870587
特此公告。
姑苏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