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对省级财政部门引荐的PPP项目财物证券化即报即审
2017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买卖所(上证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协作(PPP)项目财物证券化事务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鼓舞支撑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东等展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指传统基础设施范畴政府和社会资本协作)项目财物证券化事务。
《告诉》指出,关于各省级财政部门引荐的项目、我国政企协作支撑基金出资的项目及其他契合条件的优质PPP项目,提高受理、评定和挂牌转让作业功率,实施“即报即审、专人专岗担任”。
所谓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形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协作形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针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范畴的协作形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形式。
以下为《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协作(PPP)项目财物证券化事务的告诉》原文:
各商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标准展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协作项目财物证券化有关事宜的告诉》(财金[2017]55号)等文件精力,进一步推动ppp项目财物证券化事务,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上海证券买卖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处理公司子公司财物证券化事务处理规则》《上海证券买卖所财物证券化事务指引》《上海证券买卖所
财物支撑证券挂牌条件承认事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本所鼓舞支撑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东、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及相关中介机构依法积极展开PPP项目财物证券化事务。各相关方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标准和监管要求,保证事务稳健运营,保证出资者利益,保护商场安稳。
二、关于各省级财政部门引荐的项目、我国政企协作支撑基金出资的项目及其他契合条件的优质PPP项目,提高受理、评定和挂牌转让作业功率,实施“即报即审、专人专岗担任”。
关于申报项目,受理后5个买卖日内出具反应定见,处理人提交反应回复承认后3个买卖日内举行作业小组会议,清晰是否契合挂牌要求。项目挂牌阶段专人专岗担任,提高挂牌手
续处理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