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批解锁上市流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宣布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340,800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1.3069%。解锁鼓励目标246名。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转日为2018年5月29日。
一、鼓励方案简述
1、2017年1月24日,公司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宣布了赞同的独立定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陈述。
2、公司对颁发的鼓励目标名单的名字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鼓励目标的贰言,并于2017年2月9日宣布了《监事会关于鼓励名单审阅定见和公示状况的阐明》。
3、2017年2月14日,公司举行2017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方案,并于2017年2月15日宣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内情知情人生意公司股票状况的自查陈述》。
4、2017年3月9日,公司别离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名单及数量的方案》、《关于向鼓励目标颁发限制性股票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宣布了独立定见。监事会对本次颁发限制性股票的鼓励目标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5月9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颁发完结的公告》。
6、2017年5月25日,公司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向鼓励目标颁发限制性股票的方案》,董事会确认2017年5月25日为颁发日,向暂缓颁发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鼓励目标李庆平、刘文苑2人颁发限制性股票140万股。鼓励目标李庆平先生对该方案已逃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颁发宣布了独立定见,监事会对本次颁发出具了核对定见。
7、2017年7月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暂缓颁发部分颁发挂号完结的公告》。
8、2017年9月24日,公司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颁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部分预留股份的方案》,确认2017年9月25日为颁发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预留鼓励目标45人颁发限制性股票600万股。会议一起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并刊出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鼓励股票的方案》,赞同回购并刊出已离任的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合计8人已获授但没有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4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宣布了独立定见,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核对定见。
9、2017年10月17日,公司举行了2017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并刊出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鼓励股票的方案》,赞同回购并刊出已离任的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合计8人已获授但没有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5%。
10、2017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部分预留股份颁发完结的公告》。鉴于在实践认购过程中,部分鼓励目标自愿抛弃部分或一切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践颁发33名鼓励目标合计441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17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关于完结回购并刊出部分已授出股权鼓励股票的公告》。
12、2018年2月9日,公司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颁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预留股份剩下股份的的方案》,确认2018年2月9日为颁发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预留鼓励目标11人颁发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颁发宣布了独立定见,监事会对本次颁发出具了核对定见。
13、2018年3月23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预留股份剩下部分颁发完结的公告》。鉴于在实践认购过程中,部分鼓励目标自愿抛弃部分或一切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践颁发10名鼓励目标合计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18年4月25日,公司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并刊出部分已授出股权鼓励股票的方案》,赞同回购并刊出已离任的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合计7人已获授但没有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0,000股;回购并刊出已离任的预留鼓励目标合计1人已获授但没有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刊出宣布了独立定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刊出出具了核对定见。该方案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
15、2018年5月16日,公司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果的方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到,赞同对契合解锁条件的初次颁发鼓励目标246名所持有的16,34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1.306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宣布了独立定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核对定见。
二、鼓励方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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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锁目标均满意上述鼓励方案解锁条件。董事会以为本次施行的股权鼓励方案相关内容与已宣布的鼓励方案不存在差异。
法律法规对公司鼓励目标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有规则的,依照有关规则履行。
三、本次解锁状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40,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69%。
2、本次请求解锁的鼓励目标人数为246名。
3、各鼓励目标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转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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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锁后的股本结构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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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明:变化前股本为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18年5月18日股本。其间包括现已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刊出的限制性股票87万股,现在尚在处理回购刊出挂号手续中。
五、董事会薪酬与查核委员会的核实定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查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意状况以及鼓励目标名单进行了核对,以为:本次可解锁鼓励目标资历契合《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等的相关规则,在查核年度内均查核合格,且契合公司业绩目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鼓励目标的资历合法、有用。
六、独立董事定见
经核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满意状况以及鼓励目标名单,咱们以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赞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抉择契合《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等的相关规则,鼓励目标契合解锁资历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鼓励目标的主体资历合法、有用。
七、监事会核实定见
监事会对本次鼓励目标名单进行核对后以为,公司246名鼓励目标解锁资历合法有用,满意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赞同公司为鼓励目标处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八、国浩律师事务所法律定见
本所律师以为:洪涛股份鼓励目标依据《鼓励方案》所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初次颁发部分的第一次解锁期的解锁条件现已成果,且公司现已履行了相关解锁的程序,洪涛股份据此可对其本次鼓励方案246名鼓励目标所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初次颁发部分进行第一次解锁期解锁。
九、备检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抉择;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抉择;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定见;
4、关于洪涛股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之第一次解锁事宜的法律定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