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完结公告
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确保向本公司供给的信息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与信息发表义务人供给的信息共同。
深圳市和科达精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发表媒体《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发表了《关于部分高管及股东减持方案的预发表公告》,公司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方案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5日以大宗买卖或会集竞价方法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越3,400,000股,详细内容详见该公告。
现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区间已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现将减持详细状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到2019年6月25日,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有经过任何方法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阐明
1、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本次减持方案不会导致公司操控权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的管理结构及继续运营发生严重影响。
2、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买卖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则的景象。
3、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减持方案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了预发表,本次实践减持状况契合此前发表的减持方案。
4、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许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十二个月确定期满后,可依据需要以会集竞价买卖、大宗买卖、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法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其间,在上述确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越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0%,转让价格为到时市场价格。本公司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买卖日经过发行人公告。”
一起许诺:“如未能实行上述许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揭露阐明未实行的详细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抱歉,并自违约之日起本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由公司直接用于实行未实行的许诺或用于补偿因本股东未实行许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丢失,直至本股东实行许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丢失停止。”
到本公告日,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所作许诺,不存在违背上述许诺的景象。
三、备检文件
《股东减持发展奉告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