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组织”)作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组织,依据《科创板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管理方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事务管理方法》、《科创板上市公司继续监管方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南新制药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转的事项进行了仔细、审慎的核对,核对状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赞同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答应[2020]318号)赞同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赞同,南新制药初次揭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并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40,000,000股,其间有限售条件流转股为107,950,324股,无限售条件流转股为32,049,676股。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为公司初次揭露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触及限售股股东为西部证券出资(西安)有限公司。现限售期行将届满,本次免除限售并请求上市流转的股票数量为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将于2022年3月28日起上市流转。
二、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构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改变状况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归于公司初次揭露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构成后,公司未产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改变的状况。
三、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的有关许诺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为公司初次揭露发行时公司保荐组织西部证券全资子公司西部证券出资(西安)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许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许诺外,本次请求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许诺。到本核对定见发表日,本次请求上市流转的限售股股东严厉实行相应许诺事项,不存在相关许诺未实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的状况。
四、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状况
(一)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数量为1,400,000股。
1、本次上市流转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40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承认,上市流转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悉数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悉数为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转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转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转状况表
五、保荐组织核对定见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事务管理方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法令法规,公司保荐组织西部证券对公司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转事项进行了核对。经核对,西部证券以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契合《科创板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管理方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事务管理方法》、《科创板上市公司继续监管方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免除限售数量、上市流转时刻等均契合有关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矩和股东许诺;公司本次免除限售股份股东严厉实行了其在初次揭露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确定许诺。
到本核对定见出具之日,南新制药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发表实在、 精确、完好。保荐组织对南新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事宜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李锋 邹扬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揭露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依法承当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转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400,000股,限售期为自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上市流转股份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悉数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悉数为战略配售股份。
● 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转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赞同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答应[2020]318号)赞同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赞同,公司初次揭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并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40,000,000股,其间有限售条件流转股为107,950,324股,无限售条件流转股为32,049,676股。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为公司初次揭露发行时公司保荐组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证券出资(西安)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许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许诺外,本次请求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许诺。
到本公告发表日,本次请求上市流转的限售股股东严厉实行相应许诺事项,不存在相关许诺未实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的状况。
四、中介组织核对定见
经核对,保荐组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契合《科创板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管理方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事务管理方法》、《科创板上市公司继续监管方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免除限售数量、上市流转时刻等均契合有关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矩和股东许诺;公司本次免除限售股份股东严厉实行了其在初次揭露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确定许诺。
到本核对定见出具之日,南新制药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发表实在、精确、完好。保荐组织对南新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事宜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状况
(一)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数量为1,400,000股。
1、本次上市流转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40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公司承认,上市流转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悉数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六、上网公告附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转的核对定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