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改变为股东权益内部调整,不触及股份增减持,不触及要约收买;
● 本次权益改变未导致公司榜首大股东改变。
一、权益改变状况
2021年4月28日,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向本公司出具《关于持有万科A股权益内部调整的奉告函》(以下简称“《奉告函》”)。
《奉告函》显现, 依据《关于标准金融机构财物办理事务的辅导定见》(银发〔2018〕106号)第二十九条的要求,盈安合伙与其他份额持有人洽谈后,将国信金鹏分级1号调集财物办理方案(以下简称“国信金鹏1号”)和国信金鹏分级2号调集财物办理方案(以下简称“国信金鹏2号”)所持悉数或部分股票,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大宗买卖,于2021年4月28日买卖至深圳盈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实践操控的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嘉众合伙”)名下,盈嘉众合伙为盈安合伙的共同行动听。本次详细权益改变如下:
注:表格中“占总股本份额”的数据因核算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导致买入百分比数据和卖出的百分比合计数存在纤细差异。
二、其他相关阐明
本次盈安合伙持有万科A股权益内部调整未导致公司榜首大股东发生改变。盈安合伙在《奉告函》中表明,盈安合伙及其共同行动听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来如有严重改变,将严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则,实行信息发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