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办理人上证50指数基金:国联安基金办理有限公司

基金保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国联安上证科创板50成份买卖型开放式指数证券出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征集现已我国证监会2021年9月29日证监答应[2021]3147号文准予注册。我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我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危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别、引荐或许确保。

2. 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运作方法为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办理人为国联安基金办理有限公司上证50指数基金;基金保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号安排为国联安基金办理有限公司。

上证50指数基金(中国最好的指数基金)_2

4. 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13893、013894。

5. 本基金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2022年6月27日经过国联安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及出售安排的出售网点揭露出售。基金办理人能够依据状况添加或改变出售安排,并另行公告。

6. 本基金征集目标为契合法律法规规则的可出资于证券出资基金的个人出资者、安排出资者、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我国证监会答应购买证券出资基金的其他出资人。个人出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可出资于证券出资基金的自然人;安排出资者指依法能够出资证券出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挂号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建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工作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安排;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指契合《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境内证券期货出资办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能够出资于在我国境内依法征集的证券出资基金的我国境外的安排出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指依照《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境内证券期货出资办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出资的境外法人。

7. 本基金征集不设规划上限。

8. 经过基金办理人网站或其他出售安排初次认购本基金基金比例的,每个基金买卖账户初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比例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出售安排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经过基金办理人直销货台初次认购本基金基金比例的,每个基金买卖账户初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比例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

9. 本基金办理人有权依据事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则,调整直销安排和基金办理人网站基金认购金额的约束,并及时公告。

10. 在征集期内,出资者可屡次认购基金比例,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核算。

11. 如本基金单个出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比例数到达或许超越基金总比例的50%,基金办理人能够采纳比例承认等方法对该出资人的认购请求进行约束。基金办理人承受某笔或许某些认购请求有或许导致出资者变相躲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办理人有权回绝该等悉数或许部分认购请求。出资人认购的基金比例数以基金合同收效后挂号安排的承认为准。

12. 除法律法规还有规则外,每个出资者在国联安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运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不合法使用别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协助别人违规进行认购。

13. 出资者应确保用于认购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