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2日丨富通鑫茂(000836)发布,公司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践操控人改变许诺实行期限的方案》,该方案需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原许诺内容:为防止本次权益变化完成后发生的同业竞赛问题及未来或许呈现的同业竞赛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践操控人王建沂先生于2018年5月22日出具了《关于防止同业竞赛的许诺函》,其间第(1)项许诺如下:
“自己实践操控的企业中,高科桥光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操控的高科桥光通讯有限公司、富通集团(泰国)通讯技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高科桥公司”),将在香港及东盟10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从事与光通讯相关的出售、出产事务,上市公司将在香港及东盟10国以外的区域从事与光通讯相关的出售、出产事务。自己将自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12个月内促进高科桥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商场区分协议》,并保证上述商场区分可以有用实行。”
2019年5月26日、2019年6月11日,公司别离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二〇一九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践操控人改变许诺实行期限》的方案,许诺人对《关于防止同业竞赛的许诺函》第(1)项进行了改变,改变后的许诺内容如下:
“自己实践操控的企业中,高科桥光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操控的高科桥光通讯有限公司、富通集团(泰国)通讯技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高科桥公司”),将在香港及东盟10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从事与光通讯相关的出售、出产事务,上市公司将在香港及东盟10国以外的区域从事与光通讯相关的出售、出产事务。自己将于2019年12月12日前促进高科桥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商场区分协议》,并保证上述商场区分可以有用实行。”
拟改变后的处理同业竞赛许诺:为了处理公司与许诺人及其操控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赛问题,许诺人拟对《关于防止同业竞赛的许诺函》第(1)项实行期限进行改变,详细拟改变后的许诺内容如下:
“自己实践操控的企业中,高科桥光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操控的高科桥光通讯有限公司、富通集团(泰国)通讯技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高科桥公司”),将在香港及东盟10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从事与光通讯相关的出售、出产事务,上市公司将在香港及东盟10国以外的区域从事与光通讯相关的出售、出产事务。自己将于2020年12月12日前促进高科桥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商场区分协议》,并保证上述商场区分可以有用实行。”
许诺实行状况及本次改变许诺实行期限的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自作出上述相关许诺以来,一向活跃致力于实行上述许诺。但由于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高科桥光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创业板(159915)上市公司,两边签署上述协议触及我国境内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两地资本商场杂乱的证券监管规矩及内外部法令程序。一起,两家上市公司达到的《商场区分协议》要有利于各自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需求两边结合各自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展开充沛研讨和交流。鉴于上述客观状况,两边达到合规、有用的《商场区分协议》仍需必定的时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践操控人将活跃促进同业竞赛问题的处理。
公司现在无相关海外出售事务,短期内也暂无海外事务的拓宽方案,因此延期签署《商场区分协议》不会对公司运营成绩形成晦气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