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打新股之金岩石谈今天股市绿鞋机制

绿鞋由美国名为波士顿绿鞋制作公司1963年初次揭露发行股票(IPO)时首先运用而得名,是超量配售选择权准则的俗称,也叫绿鞋期权(GreenShoeOption)。

绿鞋机制主要在商场气氛欠安、对发行成果不达观或难以预料的状况下运用。意图是避免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跌落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增强参加一级商场认购的投资者的决心,完成新股股价由一级商场向二级商场的平稳过渡。选用“绿鞋”可根据商场状况调理融资规划,使供求平衡。

超量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颁发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依照常规,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量出售不超越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越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出售。

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当股票股价上扬时,主承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从发行人购得超量的15%股票以冲掉自己超量出售的空头,并收取超量出售的费用。此刻不用花高价去商场购买,只需发行人多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给包销商即可。实践发行数量为原定的115%。

当股价跌落时,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而是从股票二级商场上购回超量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并对冲空头(平仓),以赚取中心差价。此刻实践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持平,即100%。因为此刻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这样做也不会遭到丢失。

国际商场简直每个新股发行都有绿鞋。在实践操作中,超量出售的数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洽谈确认,一般在5%~15%范围内,而且该期权能够部分行使。一起,承销商在什么时间行使超量配售权也存在必定变数。

行使超量配售权,关于上市公司来说能够多融入资金,关于承销商来说,则能够按份额多取得承销费,利于新股的成功发行,在必定程度上也维护了投资者利益。因而是多赢的组织。

还有一个附加作用是,超量配售的股票一般会配售给与承销团联系密切的投资者,因为配售价格与发行价共同,并低于商场价,投资者有利可图,主承销商也可借此进一步稳固与各财团的联系。

在答应卖空的状况下,假如超量配售未获发行人答应,则被称为“光脚鞋”(BareShoe),一旦股票上市后股价上涨,包销商就必须以高于发行价的价格购回其所超量配售的股份,然后遭受经济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