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0-09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计划: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台甫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 到会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现已除掉到股权挂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 股份数额。
(四) 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规章》的规则,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招集,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经整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冲先生掌管,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对本次股东大会告诉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举行及表决方法契合 《公司法》等法令法规及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则。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到会1人;
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冲先生到会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王大雄先生、实行董 事徐辉先生,非实行董事叶承智先生、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独立董事蔡洪平 先生、奚治月女士、Graeme Jack 先生、陆建忠先生、张卫华女士因还有作业组织,未能到会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到会1人;
公司监事赵小波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叶赤军先生、朱媚女士因还有作业组织,未能到会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蔡磊先生到会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计划审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计划
1、 计划称号:关于受让中远海散16艘在建21万吨散货船的计划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2、 计划称号:关于调整公司部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计划
(二) 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 关于计划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计划为相关买卖计划,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我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直接控股股东我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则逃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计划为特别决计划。相关计划经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赞同,取得经过。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耿晨
2、 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则;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历、招集人资历均合法有用,契合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契合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则,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令定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0-097
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严重财物出售施行完结的公告
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举行了2020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严重财物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买卖”或“本次严重财物出售”)相关计划,本次严重财物出售的具体内容请拜见公司2020年10月26日于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sse)公告的《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财物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到现在,公司本次严重财物出售已施行完结,现将有关状况公告如下:
一、对价付出状况
依据《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与深圳市本钱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本钱(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国世界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好,到2020年12月9日,深圳市本钱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已依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好的买卖对价及付出方法向本公司直接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工业”)付出了本次买卖所触及的A股股份转让价款;到2020年12月14日,深圳本钱(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已依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好的买卖对价及付出方法向中远工业及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别离付出了本次买卖所触及的H股股份转让价款。
二、财物过户挂号状况
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严重财物出售的标的财物均已按《股份转让协议》完结过户挂号。
三、中介机构定论性定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定见
公司延聘的独立财务顾问我国世界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为,到独立财务顾问核对定见出具日:
“1、本次买卖已取得了所需的决议计划及批阅程序,其施行契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令、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则。
2、本次买卖的买卖对价已付出结束,标的财物的过户挂号手续已完结。
3、本次买卖不触及标的财物债权债务的搬运问题。
4、本次买卖施行过程中未产生相关实践状况与此前发表的信息存在严重差异的状况。
5、本次买卖施行过程中上市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出于作业调整或退休原因离任及新任董事、监事补选事项已实行现阶段所必要的批阅程序及信息发表责任,买卖计划未触及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的调整事宜。
6、在本次买卖施行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财物被实践操控人或其他相关人非运营性占用的景象,或上市公司为实践操控人及其相关人违规供给担保的景象。
7、本次买卖相关协议的收效条件已悉数满意,买卖相关方现已或正在实行相关协议,买卖各方未产生违背相关协议约好的行为。
8、本次买卖相关方均现已或正在实行相关许诺,未呈现违背相关许诺的行为。
9、本次买卖相关方需求完结本核对定见所述相关后续事项,在买卖各方依照相关协议和许诺实行各自责任的状况下,本次买卖施行触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严重危险,后续事项的施行不存在实质性法令妨碍。”
(二)法令顾问定见
公司延聘的法令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为,到法令定见书出具日:
“1、本次买卖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同意,该等同意和授权合法有用,本次买卖已具有施行条件。
2、本次买卖标的财物的过户挂号手续已完结,买卖对价现已付出结束,本次买卖的施行状况契合相关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则。
3、除本法令定见书发表的状况外,依据公司的承认并经本所律师核对,本次买卖施行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践状况与此前发表的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景象。
4、本次买卖施行过程中,公司的董事及监事变化归于公司正常运营需求作出的调整,未对公司的运营构成影响,公司已及时实行了信息发表责任。
5、本次买卖施行过程中,未产生因本次买卖而导致公司的资金、财物被直接控股股东、直接控股股东或其相关人占用的景象,未产生公司为直接控股股东或直接控股股东或其相关人违规供给担保的景象。
6、在各方实在实行相关协议及许诺的基础上,本次买卖后续事项在合法、合规性方面不存在严重妨碍;本次买卖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令危险。”
四、备检文件
1、《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财物出售施行状况报告书》;
2、《我国世界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财物出售施行状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对定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财物出售施行状况之法令定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866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0-098
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称号:东方富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践为其供给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经过向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请求开立融资性保函的方法为被担保人东方富利向法国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以下简称“法兴银行香港分行”)请求0.5亿美元活动资金借款供给担保。
截止今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东方富利的担保余额为2.92亿美元。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状况:无。
一、 担保状况概述
东方富利拟向法兴银行香港分行请求0.5亿美元活动资金借款,本公司经过向农行上海请求开立融资性保函,为该融资供给担保。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及2020年第五次暂时股东大会同意,自2020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可为被担保人东方富利供给余额不超越9亿美元的担保,包含存在以下景象:
(1)东方富利的财物负债率超越70%;
(2)单笔担保额超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财物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财物50%今后供给的担保;
(4)依照担保金额接连十二个月内累计核算准则,超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财物30%的担保;
(5)依照担保金额接连十二个月内累计核算准则,超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财物的50%,且肯定金额超越5000万元以上。
二、被担保人基本状况
被担保人:
1.称号:东方富利世界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联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址:香港
4.首要负责人:李兵
5.注册本钱:1.4亿元港币
6.运营范围:船只租借
7.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财物总额为11.97亿美元,净财物2.69亿美元,活动负债总额3.97亿美元,负债总额为9.28亿美元,财物负债率为77.50%;2019年经营收入为0.53亿美元,净利润为0.19亿美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财物总额为12.92亿美元,净财物2.92亿美元,活动负债总额4.5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9.99亿美元,财物负债率为77.36%;2020年1-9月经营收入为0.50亿美元,净利润为0.23亿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首要内容
东方富利因事务开展和弥补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拟向法兴银行香港分行请求0.5亿美元活动资金借款,本公司经过向农行上海请求开立融资性保函,为东方富利供给担保,担保方法为连带责任确保。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为东方富利及时弥补营运资金,确保其平稳开展。本次担保在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五次暂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担保额度内,且归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不会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状况
到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8.09亿美元和72.17亿元人民币,合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财物份额约为17.69%,净财物份额约为105.53%。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7.25亿美元和64.85亿元人民币,合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财物份额约为16.80%,净财物份额约为100.29%,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状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