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9月27日讯 据财政部站音讯,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出资事务税收政策的告诉》,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称“社保基金会”)办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保基金”)有关出资事务税收政策告诉如下:

一、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出资办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出资过程中,供给借款服务获得的悉数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产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对社保基金获得的直接股权出资收益、股权出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纳税收入。

三、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出资办理人办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出资办理人应交纳的印花税。

两部门:社保基金转海南炒股配资公司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四、本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履行。告诉发布前产生的社保基金有关出资事务,契合本告诉规则且未交纳相关税款的,按本告诉履行;已交纳的相关税款,不再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