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2-013
本行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重庆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审议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预重整本质兼并重组事项的计划》,赞同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预重整本质兼并重组计划,本行兼并申报债款金额为72.62亿元,详细债款金额以法院裁决受理日为基准日核算为准。上述计划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时,隆鑫集团等尚处于预重整阶段,法院未正式受理,因而相关事项具有严重不确认性且归于临时性商业秘密,依据《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及本行相关规则,经实行相应批阅程序后,本次相关买卖暂缓宣布,相关知情人均完结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现暂缓期限届满,本行依照相关规则实行信息宣布责任。
2. 本次相关买卖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3. 本行对本次相关买卖所涉债款已足额计提减值预备,本次相关买卖不会对本行的正常运营活动及财务状况形成严重影响。
一、 相关买卖基本状况
(一)批阅状况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经过《关于审议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预重整本质兼并重组事项的计划》,该计划经本次董事会有表决权的11名董事全票经过。会议赞同依据隆鑫集团预重整辅佐组织宣布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预重整本质兼并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所确认的债款清偿计划,对本行到预重整债款申报基准日(即2021年9月30日)算计申报金额为72.62亿元的债款进行清偿,其间,申报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债款60.17亿元,申报渝商出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商集团”)债款6.1亿元,申报重庆渝商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商再生资源”)债款0.94亿元,申报隆鑫集团债款5.41亿元(担保债款),详细债款金额以法院裁决受理日为基准日核算为准。该计划现已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相关买卖操控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
隆鑫控股为本行银保监会和上交所口径下的相关方,隆鑫集团、渝商集团、渝商再生资源为本行银保监会口径下的相关方。依据《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相关规则,本次申报隆鑫控股债款金额超越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财物的5%,应报本行相关买卖操控委员会审议,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款清偿计划
《重组协议》系预重整阶段拟定的重整计划。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月30日受理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重整请求,办理人正依据《重组协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若重整计划(草案)内容相对于《重组协议》未产生本质改动,本行赞同《重组协议》将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赞同。
1.有产业担保债款
担保债款在担保产业的评价值规模内优先受偿,在法院裁决赞同重整计划之日起9个月内以现金方法清偿,超出担保产业评价价值规模的依照一般债款清偿方法进行清偿。
2.一般债款
①债款人5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现金清偿,并在法院裁决赞同重整计划之日起9个月内以现金方法付出结束。
②债款人50万元以上部分:以上市公司股票+信任获益权比例抵债清偿,悉数一般债款人50万元以上部分按债款比例取得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5亿股股票、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41亿股股票、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51万股股票、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4.32亿股股票以及信任获益权比例,其间用于建立信任计划的抵债财物详细包括除保存用于运营财物以及抵债的上市公司股票外的其他部分非现金财物。
3.债款清偿核算方法
每家债款人以其50万元以上债款金额占悉数一般债款人50万元以上债款总金额的比例,取得用于抵债的上市公司股票及信任获益权比例。
针对以隆鑫系企业作为主债款人,并以未归入重整规模的全资子公司产业供给抵质押担保的债款,将参照有产业担保债款受偿方法在担保产业的评价值规模内清偿,未能受偿的部分依照一般债款清偿计划受偿。
二、 相关方介绍和相相联系
(一)相关方基本状况
隆鑫控股成立于2003年1月22日,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涂建敏,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5号。隆鑫控股的控股股东为隆鑫集团,实践操控人为涂建华。隆鑫控股运营规模为向工业、房地产、高科技项目进行出资(不含金融业务)及出资咨询、办理;制作、出售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电器机械及器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发射及接纳设备);货品进出口(不含国家制止或约束进出口项目)。
到2021年9月,隆鑫控股(兼并报表)总财物458.59亿元,总负债336.18亿元,净财物122.41亿元,运营收入250.48亿元,净利润5.4亿元。
(二)相相联系
隆鑫控股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5.02%,依据《银行保险组织相关买卖办理办法》《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及本行相关规则,隆鑫控股为本行银保监会和上交所口径下相关方,隆鑫集团、渝商集团、渝商再生资源为本行银保监会口径下的相关方。
三、相关买卖的定价依据
本次预重整本质兼并重组相关买卖以《重组协议》提出的债款清偿计划作为定价依据,终究定价以法院裁决为准。
四、相关买卖的影响
本行赞同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预重整本质兼并重组计划,有助于本行申报债款取得清偿,一起也有助于隆鑫集团相关企业康复运营,提高后续盈余才能。本行对本次相关买卖所涉债款已足额计提减值预备,本次相关买卖对本行正常运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严重影响。
五、独立董事定见
本次相关买卖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宣布的独立定见如下:
公司精确辨认并界定相关方和严重相关买卖,并依据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相关买卖办理办法规则提交董事会审议,实行了相应的内部批阅程序,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相关买卖是公司根据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的现状考虑,为了加速公司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整体股东的利益而作出的决议计划,不会对公司运运营绩产生晦气影响,不会危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导致公司利益歪斜的景象。一致赞同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