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晚间,永冠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1001612,发证进入:2021年11月18日),有用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用期满后进行的招蜂引蝶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则,公司(不含子公司)自本次经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接连三年(2021年至2023年)将持续享用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鉴于2021年公司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交税申报及预缴,故本次经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运营成绩产生影响。
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运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为改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财物结构及弥补流动资金,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向山东永冠增资18,000万元,其间3,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本钱,剩下15,000万元计入本钱公积,增资完成后山东永冠注册本钱由10,000万元添加至13,000万元。
据了解,山东永冠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开展态势杰出,面临职业商场和技术开展的趋势,研制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对其增资可优化其财物结构,弥补流动资金,进步研制和合同履约才能,增强商场竞争力,契合公司开展战略,也契合公司整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