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发展状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审议经过了《关于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拟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运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越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股权鼓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越人民币12元/股。回购股份的施行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经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越6个月。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发表了《回购陈述书》,2019年6月5日发表了《关于初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施行发展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发表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我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一、回购股份的发展状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撑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定见》、《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等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则,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买卖日内公告到上月末的回购发展状况。现将相关状况公告如下:

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经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累计已回购股份数5,57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70%,购买的最高价为9.19元/股、最低价为8.75元/股,已运用资金总额为50,011,504.70元。

回购的施行契合相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大摇大摆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刻、回购股份的数量及会集竞价买卖的托付时段契合《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则。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公司定时陈述、成绩预告或许成绩快报公告前10个买卖日内;

自或许对本公司股票买卖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严重事项产生之日或许在决议方案过程中,至依法发表后2个买卖日内;

我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买卖所规则的其他景象。

施行回购期间每五个买卖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3,056,200股,产生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期间。公司每五个买卖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越初次回购股份现实产生之日前5个买卖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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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在下列买卖时刻进行回购股份的托付:

开盘集合竞价;

收盘前半小时内;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约束。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越公司股票当日买卖涨幅约束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依据商场状况持续在回购期限内施行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则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