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从浙江台州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得悉,该市日前修订的《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办理实施细则》清晰,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员工家庭,在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宅且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最高借款额度上浮20%。

《细则》规则,借款请求人、一起请求人均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最高借款额度50万元;单独正常缴存的最高30万元。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员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刻为准),在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宅且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最高借款额度上浮20%,即单独缴存最高借款36万,两边缴存最高借款60万。已享用其他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优惠政策的三孩家庭,额度上浮份额不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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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1月,浙江省卫健委副主任曹启峰在国家卫健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浙江将建造育儿友爱型社会先行省,优化保证性住宅配给机制,对多孩家庭予以歪斜,进步三孩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并优先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