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和运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矩,编制了到2019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征集资金寄存与运用状况陈述。现将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征集资金寄存与实践运用状况专项阐明如下:
一、征集资金基本状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答应[2017]1940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完结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一般股(A股)股票的发行作业,公司实践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一般股(A股)股票计778,203,7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1元/股,征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8,275,884.32元,扣除非公开发行的部分承销费用人民币69,485,269.97元之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征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988,790,614.35元。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征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悉数存入公司开立的征集资金专户,现已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593号的验资陈述。
上述征集资金总额扣减已产生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95,545.51元后,实践征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57,180,338.81元。
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运用非公开发行A股征集资金人民币10,750,000,000.00元,其间以前年度累计运用人民币3,200,000,000.00元,2018年运用人民币7,550,000,000.00元。到2018年12月31日,A股人民币征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算计人民币240,208,984.64元(含利息收入)。
2019年上半年,公司未运用非公开发行A股征集资金。到2019年6月30日,A股人民币征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算计人民币242,505,331.98元(含利息收入)。
二、征集资金办理状况
(一)征集资金办理状况
为标准征集资金的寄存、运用和办理,保证征集资金的安全,最大极限的保证出资者公的合法权益,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践状况,拟定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以下简称“《征集资金办理办法》”),对征集资金的存储、运用、改变、办理和监督进行了规矩,对征集资金实施专户办理。
依据《征集资金办理办法》的规矩并结合运营需求,公司和联合保荐组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别离与征集资金寄存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清晰了各方的权力和责任。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规矩》中规矩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公司对征集资金的运用严厉实行内部批阅程序,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执行状况杰出。
(二)征集资金专户存储状况
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征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算计人民币242,505,331.98元,具体状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征集资金的实践运用状况
(一)征集资金出资项目的资金运用状况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中许诺征集资金用于添加公司资本金,弥补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展事务规划。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请求文件反应定见的回复中许诺征集资金首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越25亿元将用于支撑生意及证券金融事务开展;
(2)不超越30亿元将用于投入证券出售买卖事务开展;
(3)不超越20亿元将用于提高出资办理服务才能;
(4)不超越20亿元将用于加大立异事务投入;
(5)不超越23亿元将用于推动公司集团化开展战略;
(6)不超越2亿元将用于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处。
到2019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征集资金运用状况详见本陈述附件“非公开发行A股征集资金运用状况对照表”。
(二)征集资金出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状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征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状况。
(三)用搁置征集资金暂时弥补流动资金状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运用搁置征集资金暂时弥补流动资金的状况。
(四)用搁置征集资金进行现金办理、出资相关产品状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搁置征集资金进行现金办理或出资相关产品状况。
(五)节余征集资金运用状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运用状况
公司2017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状况。
(七)没有运用的征集资金用处及去向
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没有运用的征集资金用处为提高出资办理服务才能以及推动公司集团化开展战略。
(八)征集资金运用的其他状况
公司无征集资金运用的其他状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运用状况
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改变征集资金出资项目的状况。
五、征集资金运用及发表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厉依照《征集资金办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矩寄存、运用和办理征集资金,并实行了相关责任,未产生违法违规的景象。公司征集资金信息发表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精确、不完整发表的状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非公开发行A股征集资金运用状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因征集资金出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征集资金,无法独自核算到2019年6月30日的征集资金完成效益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