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整体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确保公告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重要提示: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分字21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分决议书》。根据《行政处分决议书》确定的状况,公司判别,上述违法行为并未触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严重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股票上市规矩》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则的严重违法强制退市的景象。
2019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查询通知书》(编号:稽总查询字1914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发表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议对公司立案查询。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发表了《关于公司收到立案查询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根据规则,公司每月发布一次《关于立案查询发展暨危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发表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2020年4月10日发表了《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分字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分决议书》,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分决议书》内容
当事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科技),
居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路3025号构思大厦13-14楼。
侯毅,男,1969年1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董事长,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傅博,男,1962年10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常务副董事长兼总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高翔,男,1978年11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马素清,男,1970年10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财政总监,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肖鹏,男,1976年5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副总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吴智华,男,1982年11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董事、副总裁,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侯海峰,男,1974年11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副总裁,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王友伦,男,1969年11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副总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翁铁建,男,1974年8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副总裁,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傅加林,男,1961年6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副总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王凤德,男,1966年10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副总裁,住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杨利,女,1971年12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董事,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吉明,男,1956年2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独立董事,住址:广州省深圳市南山区。
宁钟,男,1964年5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独立董事,住址:上海市杨浦区。
张天成,男,1963年12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独立董事,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曾继缨,女,1967年10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监事会主席,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厚飞,男,1983年6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监事,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张冬红,女,1982年10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监事、总裁秘书,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张桥,男,1988年8月出世,时任新纶科技董事会秘书,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则,我会对新纶科技信息发表违法案进行了查询,并依法向当事人奉告了作出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未提交陈说和申辩定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查询、审理完结。
经查明,新纶科技违法现实如下:
一、虚拟买卖事务虚增收入及赢利
2016年至2018年,新纶科技经过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与自然人张某操控的多家公司虚拟买卖事务,虚增收入、本钱及赢利。具体状况如下:
1.2016年至2018年期间,常州新纶向张某操控的东莞市麦克斯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售保护膜产品1,214.16万平方米,承认主营事务收入合计13,814.84万元,结转主营事务本钱合计10,148.47万元;出售回款合计11,053.10万元,其间9,547.72万元在回款当日或近来由新纶科技实践操控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构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预备后,构成赢利总额合计3,350.84万元。上述保护膜产品悉数收购自张某操控的九江亿思特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思特)、深圳市鑫世鸿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世鸿)、江西省百瑞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瑞达)、深圳市弘擎买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擎买卖)、九江市茂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茂发)、深圳市深投创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创展)、九江市秦合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泰合)等7家供货商。
2.2016年至2018年期间,常州新纶向张某操控的东莞市智凝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保护膜产品2,276.40万平方米,承认主营事务收入合计26,583.78万元,结转主营事务本钱合计19,222.42万元;出售回款合计26,716.36万元,其间14,041.80万元在回款当日或近来由新纶科技实践操控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构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预备后,构成赢利总额合计6,938.83万元。上述保护膜产品悉数收购自张某操控的九江泰合、深投创展、弘擎买卖、亿思特、鑫世鸿、九江市长鑫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九江长鑫)、百瑞达等7家供货商。
3.2016年至2018年期间,常州新纶向张某操控的深圳市维克哈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出售保护膜产品467.62万平方米承认主营事务收入合计4,465.12万元,结转主营事务本钱合计3,215.14万元;出售回款合计3,517.85万元,其间2,653.15万元在回款当日或近来由新纶科技实践操控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构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预备后,构成赢利总额合计1,102.59万元。上述保护膜产品悉数收购自张某操控的九江泰合、亿思特、九江茂发、深投创展、弘擎买卖、鑫世鸿、九江长鑫、百瑞达等8家供货商。
4.2016年至2018年期间,常州新纶向张某操控的深圳市维克哈德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保护膜产品283.85万平方米,承认主营事务收入合计3,093.53万元,结转主营事务本钱合计2,216.44万元;出售回款合计2,062.89万元,悉数在回款当日或近来由新纶科技实践操控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构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预备后,构成赢利总额合计740.43万元。上述保护膜产品悉数收购自张某操控的九江泰合、深投创展、弘擎买卖、亿思特、鑫世鸿等5家供货商。
5.2016年,常州新纶向张某操控的深圳市戈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保护膜产品29.66万平方米,承认主菅事务收入合计498.05万元,结转主营事务本钱合计448.61万元;出售回款合计582.71万元,相应金额悉数在回款当日或近来由新纶科技实践操控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构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预备后,构成赢利总额合计49.44万元。上述保护膜产品悉数收购自张某操控的九江泰合、弘擎买卖等供货商。
6.2016年至2018年期间,常州新纶向张某操控的九江市智凝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保护膜产品89.40万平方米,承认主营事务收入合计959.81万元,结转主营事务本钱合计664.83万元;出售回款合计1,122.98万元,相应金额悉数在回款当日或近来由新纶科技实践操控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构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预备后,构成赢利总额合计238.84万元。上述保护膜产品悉数收购自张某操控的九江泰合、深投创展、弘擎买卖、亿思特等4家供货商。
7.2016年至2018年期间,常州新纶向张某操控的吉安市维克哈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售保护膜等产品2,022.92万平方米,承认主营事务收入合计24,302.20万元,结转主营事务本钱合计17,887.24万元;出售回款合计16,895.17万元,其间10,928.26万元在回款当日或近来由新纶科技实践操控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构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预备后,构成赢利总额合计5,574.89万元。上述保护膜等产品悉数收购自张某操控的深投创展、弘擎买卖、亿思特、鑫世鸿、百瑞达等供货商。
上述买卖事务没有物流发生,新纶科技假造相应的出库和入库单据,并按收购金额的15%核算税费和收购金额的3%核算手续费支交给张某操控的公司,一起将同一批货品出售给张某操控的相关公司,整个买卖事务的物料购销构成闭环,对应的收付款构成资金闭环;上述买卖物料循环、资金闭环均可追溯至财政账,且资金闭环与买卖物料出售发生的应收账款存在对应联系。综上,上述事务没有商业本质,为虚拟事务。
上述现实,有相关公告文件、状况阐明、工商材料、资金来往凭据、物流单据、邮件材料、作业文件、询问笔录等依据证明,足以确定。
上述状况导致新纶科技2016年虚增运营收入33,655.12万元占当期收入的20.29%,虛增收购本钱24,935.67万元,虚增赢利7,643.34万元,占当期赢利总额的142.73%;2017年虚增运营收入33,828.24万元,占当期收入的16.39%,虚增收购本钱24,447.93万元,虚增赢利9,330.50万元,占当期赢利总额的50.67%;2018年虚增运营收入6,233.97万元,占当期收入的1.94%,虚增收购本钱4,425.41万元,虚增赢利1,072.30万元,占当期赢利总额的3.03%。新纶科技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则,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许其他信息发表义务人未依照规则发表信息,或许所发表的信息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的”行为。
二、未按规则发表相关买卖
(一)广州宏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电子)为新纶科技相关方
宏辉电子成立于2011年,原始股东为卢某辉及罗某。卢某辉仍是新纶科技职工。2016年,卢某辉持有宏辉电子部分股姑且系公司实践操控人。2016年7月,新纶科技发现卢某辉暗里违规从公司收购产品经过宏辉电子对外出售。2016年12月,新纶科技对卢某辉作出处理并要求其中止运转宏辉电子。
2017年4月,经新纶科技介绍,马素清堂弟马某成之妻周某受让了宏辉电子100%股权并成为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宏辉电子日常运营活动由新纶科技操控,宏辉电子运营进程中所付出的各项税费首要由新纶科技组织付出,一切做账所需原始凭据及单据由新纶科技出纳提供给税务服务机构,宏辉电子的各类印章、网银盾由新纶科技保管并运用,工商、税务银行等手续均为新纶科技人员处理,宏辉电子名下银行账户内资金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