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揭露宣判一桩P2P不合法集资案,涉案公司运营渠道即为几年前颇有名望的收据理财渠道“金银猫”。
上海一中院宣判,被告人徐国军、张林海、郑晓秋、金齐浩、臧传焱集资欺诈、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风险驾驭一案,以集资欺诈罪、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兼并判处张林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万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以集资欺诈罪、风险驾驭罪兼并判处金齐浩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集资欺诈罪别离判处徐国军、郑晓秋、臧传焱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六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惩罚。
2013年9月起,被告人徐国军选用注册、收买、协作等办法先后实践操控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猫公司)等公司,在线上建立金银猫渠道,在线下开设实体店,揭露宣扬各类理财产品,向社会大众不合法征集资金。2017年1月,被告人张林海选用代偿存量标的办法从徐国军处受让金银猫公司,指派被告人郑晓秋、金齐浩、臧传焱等人连续部分运营形式,持续不合法征集资金。经审计,自2013年11月至2018年7月,金银猫公司合计不合法征集资金121亿余元,形成4万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7亿余元。
此外,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张林海以实践操控的深圳一点投互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点投公司)名义,建立源海金服互联P2P假贷渠道,揭露宣扬各类理财产品,向社会大众不合法征集资金。经审计,一点投公司合计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2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以为,被告人徐国军、张林海、郑晓秋、金齐浩、臧传焱别离作为金银猫公司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欺诈罪,数额特别巨大。张林海还以一点投公司名义变相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打乱金融次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另构成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金齐浩还醉酒驾车,其行为另构成风险驾驭罪。上述各名被告人的集资欺诈行为给被害人形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次序,结合本案现实、性质、情节和社会损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此前,2018年7月18日,贷渠道金银猫发布清盘公告称,决议良性退出贷职业。
2019年4月12日,公安部不合法集资案子投资人信息挂号渠道揭露发表117个因涉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子被挂号查询的渠道名单,其间包含金银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