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深圳大件事讯 记者黄玮早前被疑在业绩公布上玩“文字游戏”而致股价异动的上市深企方大集团(000055.SZ)在接连受到两次问询后深圳方大集团,近日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一纸监管函。

深交所在3月8日的监管函中表示深圳方大集团,方大集团在公布2018年的业绩预告时深圳方大集团,虽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主要业绩变化原因之一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深圳方大集团,但未能充分揭示该等损益对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及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圳方大集团

业绩预告的净利润与年报的扣非净利存在巨大差异

根据深交所在3月8日发布的监管函,方大集团在今年1月16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下称“《业绩预告》”)表示,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20.5亿元至24亿元,同比增长79.13%至109.72%。而在1月30日,方大集团披露2018年年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却只有2117.11万元,同比减少94.22%。

对此,方大集团解释称,企业旗下的深圳方大广场项目1#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17亿元为非经常性损益,是导致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在1月16日的《业绩预告》中,企业曾表示,除了幕墙系统及材料业务订单、收入、利润增长,公司之所以利润大幅增长还来自于深圳方大广场项目1#楼。

值得关注的是,在方大集团于1月16日公布《业绩预告》后,公司股价迎来暴涨行情。在最开始的1月16日、17日、18日、21日四个交易日涨停后,方大集团的股价后续也在一路攀升。1月16日至1月23日间,方大集团股价涨幅超50%。对此,方大集团曾明确表示,公司在此期间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而在1月30日,企业公布了扣非净利大降后,股价便随即一字跌停。

深圳方大集团方大集团宣布2018年净利润大幅增长后股价当日涨停。

方大集团此举无疑引起市场哗然。有投资者在深交所的互动易平台上要求公司对年度报告扣非利润进行解释,更有投资者询问“因为看公司业绩预告买进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是否可以索赔”,然而公司坚称,相关信息均按要求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

深圳方大集团深圳方大集团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有投资者对公司的扣非利润提出质疑。

业绩“藏雷”被疑选择性信披操纵股价

方大集团业绩的大幅变化和股价异动引起了监管的密切关注。2月1日,深交所向方大集团发来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解释未能在业绩预告中披露 2018年利润增长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详细说明 在股价发生大幅波动情况下,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误导投资者、利用信息披露操纵股价等情形。

对于为何没有在《业绩预告》中明确指出“深圳方大广场项目1#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即为非经常性损益,方大集团表示,自身已经按相关规定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只是使用了专业性较强的会计术语,有的投资者未能充分理解到这一含义。公司进一步声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到披露的信息内容通俗易懂。

然而,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规定,如上市公司业绩变动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需特别说明。因此,在3月8日的监管函中,深交所表示,方大集团的《业绩预告》 虽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主要业绩变化原因之一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是未能充分揭示该等损益对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及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所以,方大集团的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房地产业务发展受市场关注

在信披违规触碰雷区之余,方大集团的房地产业务也受到了市场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方大集团在1991年创立于深圳,主营业务包括高端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轨道交通设备及系统产业等。根据方大集团披露,幕墙系统及材料业务和深圳方大广场项目1#楼皆被列为利润上涨的“主要原因”,但前者所产生的利润却相对较低,实现扣非后净利润9,799.89万元,与深圳方大广场项目1#楼产生的超29亿元的收益相比,两者存在较大的差距。

对于房地产业务是否会成为企业主营业务,企业在2018年年报中称,未来公司的房地产销售及物业出租将可持续为公司贡献利润和现金流。方大集团董秘周志刚在近日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的地产项目主要立足深圳,不会成为主营业务,目前重点发展轨道交通业务,幕墙项目未来将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