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实行官常兆华主张,应赶快推出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上市后改变办理办法。
常兆华表明,当时《医疗器械监督办理条例》与《医疗器械注册办理办法》虽能根本满意医疗器械企业和监管部分的要求,但仍存在联接不完善、产品改变类型界定不明晰等问题,导致企业与监管部分在了解和实行过程中存在困惑与误差,必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企业在世界竞争中的比较优势。现在,欧美医疗器械法规监管系统已出具相应攻略对企业标准上市后改变办理进行辅导,包含企业内部办理及改变申报的相关要求和途径,以及监管部分的职责和时限等。为强化我国医疗器械企业的全体竞争力,在执行“四个最严”的医疗器械监管要求的大布景下,主张相关部分赶快出台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后改变办理的系统性辅导文件,进一步明晰和细化办理的流程及时限,然后进步医疗器械工业立异链的全体效能。
对此,常兆华提出了四点主张。首要,参照世界标准,国家药监部分应进一步明晰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上市后改变的规则,明晰列明并界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出产地址、出产工艺、原材料、标签、包装等改变的界说、改变的途径;参照药品上市后改变办理办法中批阅类改变、存案类改变和陈述类改变的界说,明晰各级药监部分的职责和办理流程、交流咨询途径及时限,拟定医疗器械改变分类准则、改变事项清单等攻略性文件。
其次,国家药监部分应拟定法律法规,进一步明晰医疗器械企业作为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上市后改变办理的职责主体。医疗器械出产企业依照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树立产品上市后改变操控系统;结合产品特色经充沛评价后确认改变办理类别,及时向药监部分申报;提高内部质量办理系统及上市后不良事情陈述等质量办理工作才能。
再次,各级药监部分应加强对医疗器械企业上市后改变的监督办理,对医疗器械企业改变办理进行检查,催促其实行改变办理的职责与才能,注重不良事情监测。
最终,各级药监部分在对法规准则建造不断完善、继续深化准则改革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法规宣扬与解读,保证“三医联动”部分对相关法规的统一认识与执行共同。削减医疗器械产品在市场准入环节的各种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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