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证券简称:榜首创业公告编号:2019-059

[21000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告诉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法宣布,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法举行,会议由刘学民董事长掌管。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3名,实践到会董事13名,杨维彬董事电话参会,其他董事现场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档办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招集和表决程序契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告诉列明的各项方案并构成如下抉择:

一、审议经过《公司2019年中期运营陈述》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二、审议经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陈述》及其摘要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公司2019年半年度陈述》及其摘要与本抉择同日公告。

三、审议经过《公司2019年中期净本钱等危险操控目标情况陈述》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四、审议经过《公司2019年上半年投资者维护工作情况陈述》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公司2019年上半年投资者维护工作情况陈述》与本抉择同日公告。

五、审议经过《关于公司计提财物减值预备的方案》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以为本次计提财物减值预备遵循并契合《企业管帐准则》和公司管帐方针的规则,根据充沛,根据慎重性准则,实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践财物情况、财务情况,赞同本次计提财物减值预备。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关于公司计提财物减值预备的公告》与本抉择同日公告。

六、审议经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方案》

赞同聘任何江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因何江先生需要获得监管部分关于其任职资软文推行格的批复,其任期从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过且深圳证监局核准其任职资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何江先媒体发稿渠道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审议经过《关于修订<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方案》

赞同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运营办理层详细处理《公司章程》改变的相关手续,授权公司运营办理层依照监管部分对《公司章程》改变内容的反应定见进行恰当调整。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本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赞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抉择同日公告。

八、审议经过《关于修订<新闻发布渠道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帐制度>并更名为<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帐核算方法>的方案》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九、审议经过《关于修订<榜首创业媒体发布渠道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办理制度>的方案》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十、审议经过《关于修订<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物减值预备计提和丢失处理办理方法>的方案》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十一、审议经过《关于举行公司2019年榜首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方案》

赞同于2019年9月9日举行公司2019年榜首次暂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向公司股东宣布举行股东大会的告诉和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成果:十三票赞同,零票对立,零票放弃。

《关于举行2019年榜首次暂时股东大会的告诉》与本抉择同日公告。

备检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抉择

特此公告

榜首软文渠道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何江先生,我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9月出世。1991-1998年就读于西南大学,获计算机软件学士学位、计算机使用硕士学位。何江先生于1998年参加工作,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上任于西南证券,曾任营业部电脑部司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上任于上海金信办理研讨有限公司,曾任信息技能部技能总监;2005年5月至2014年5月上任于国金证券,曾任金融工程部总司理;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上任于广发证券,曾任信息技能部发稿渠道董事总司理软文/部分副总司理;2017年9月至站发稿2018年3月上任于华泰证券,任信息技发布新闻渠道术部首席立异参谋;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上任于联储证券,任总裁助理、分担信息技能部。2019年6月参加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数据办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息技能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何江先生需要获得监管部分关于其任职资历的批复。

到本公告日,何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闻发布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不存在相关联系,未受过我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分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期被执行人,不存在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则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档办理人员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