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楚婷 赵毅 深圳报道

8月16日华鹏飞股票,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300350.SZ华鹏飞股票,以下简称“华鹏飞”)发布公告华鹏飞股票,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华鹏飞股票,股东杨阳所持的部分股权被司法划转。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华鹏飞股票,从2019年5月至今,杨阳对华鹏飞的持股比例从9.35%减少至0.58%,而华鹏飞实控人张京豫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在今年6月~7月通过股权转让、集中竞价等方式套现近3亿元。

在股东减持背后,华鹏飞的财报数据并不好看。2018年、2019年,华鹏飞连续两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险些触及退市指标。此前溢价收购的子公司也在近年来为华鹏飞带来商誉减值,侵蚀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2020年艰难扭亏为盈后,华鹏飞也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定向增发,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共享云仓项目、车货配物流信息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运营管理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实控人家族套现近3亿

华鹏飞股票(300350华鹏飞股票)

6月末至今,华鹏飞已三度发布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从股价走势来看,早在今年4月,华鹏飞就从每股4元左右开始上涨,到7月中旬,其股价已涨至每股16元左右,涨了3倍。

记者注意到,股价上涨期间,华鹏飞也在5月完成了定向增发,向李天虹、赵建光等6位自然人,以每股4.69元的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28.8万股,募集4亿元资金。

定向增发完成后,华鹏飞还在6月17日、7月9日相继公布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070.SH)、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信息。

随着股价的上涨,华鹏飞股东的减持也接踵而至。6月11日、7月13日及7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张京豫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张倩、张超与张光明通过协议转让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华鹏飞3378万股,占总股本的6.01%。据了解,齐昌凤为张京豫之配偶,张倩为张京豫、齐昌凤之女,而张光明、张超为张京豫之兄弟。

记者梳理公告发现,张京豫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在6月11日向自然人房小红转让华鹏飞股份28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根据每股7.34元的转让价格,张京豫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获得转让价款现金2.07亿元。

在此之后,张倩、张超、张光明在7月13日及7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华鹏飞股份562万股。经记者计算,上述两日减持共套现8150.2万元。结合张京豫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转让股份获得的现金,张京豫家族在6月11日、7月13日及7月14日合计套现2.89亿元。

记者注意到,刚完成套现的张京豫似乎将资金投入到接下来的资本运作中。7月27日,华鹏飞披露公司拟与张京豫、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林德英、任俊江、朱旭共同投资设立建广广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广鹏投资”)。

彼时,广鹏投资拟认缴出资总额为3.33亿元,其中,华鹏飞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1亿元,而张京豫认缴出资1.11亿元。华鹏飞表示,设立广鹏投资的目的在于抓住当前集成电路产业重组整合的良机,寻找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进行跨境并购。

华鹏飞股票(300350华鹏飞股票)

不过,资本市场对华鹏飞拟投资集成电路产业的动向似乎并不买账。自7月15日达到近6年新高16.09元/股后,华鹏飞的股价一路下跌,近乎腰斩,截至8月19日收于8.75元/股。

净利润亏损险退市

2012年,华鹏飞在创业板上市,其主营业务涵盖综合物流、移动物联、地理信息测绘及供应链服务。Wind数据显示,从2012年~2015年,华鹏飞的营业收入稳中有升,从4.15亿元增长至7.77亿元。

2015年7月,华鹏飞向杨阳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韩伟业”)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3.5亿元,后者于当年8月纳入合并范围。据了解,博韩伟业的主要业务为企业级移动信息化综合运营服务,2015年取得营业收入2.7亿元,实现净利润1.05亿元。

不过,由于华鹏飞溢价收购博韩伟业,溢价部分计入商誉,导致2015年华鹏飞的商誉达10.54亿元,在总资产中占49.23%。与此同时,根据华鹏飞与李长军及杨阳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李长军和杨阳承诺博韩伟业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800万元、1.35亿元和1.56亿元。

记者注意到,2015年,博韩伟业达到了业绩承诺,但2016年、2017年,博韩伟业取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亿元、1.16亿元,实现利润分别为当年承诺利润的94.21%、74.4%。

2018年2月,李长军、杨阳自愿就博韩伟业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博韩伟业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亿元、1.6亿元。

但数据显示,2018年度、2019年度,博韩伟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196.95万元、-3.13亿元,承诺业绩累计未完成达5.41亿元。

记者梳理相关公告发现,2017年~2019年,华鹏飞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2亿元、6.85亿元和4.72亿元,其中商誉减值准备分别为3.17亿元、5.96亿元和3.91亿元。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影响了华鹏飞的营业利润。2018年~2019年,华鹏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分别亏损6.02亿元、5.29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的华鹏飞也踩在退市的边缘。

不过,2020年,华鹏飞的营业收入同比微增3.01%,至6.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终于扭亏为盈,实现盈利5107万元。该年度,博韩伟业的业绩也出现同比较大波动,主要原因在于博韩伟业获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外场PDA和手机服务费及PDA服务费损失共计1.55亿元。

“难偿”的业绩补偿

2021年1月,华鹏飞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送达的《SZDS20210001号承诺函争议案仲裁通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已受理申请人李长军、杨阳与华鹏飞关于其2018年2月签署的《关于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业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争议/纠纷的仲裁申请。

据了解,李长军、杨阳基于《承诺函》为一般目的的赠与,其对该赠与享有任意撤销权,且结合申请人的实际履约能力,特提起仲裁请求撤销二人在《承诺函》中对华鹏飞作出的赠与承诺,不再履行《承诺函》约定的给付义务。

根据《承诺函》,2018年度、2019年度,博韩伟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未达业绩承诺,杨阳、李长军需对华鹏飞进行现金补偿5.41亿元。在仲裁申请提出后,该业绩补偿能否收回暂时未有定论。

在采访函回复中,华鹏飞方面也向记者透露,该案目前尚未裁决,李长军、杨阳未能按约完成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始终坚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协商沟通并对相关事项进展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渠道及时对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