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殷顶峰
近来有报导称,韩华新动力有限公司(HanwhaQCELLSCo.Ltd.,下称“韩华公司”)宣告,其美国子公司、德国子公司已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特拉华州地办法院,以及德国杜塞尔多夫区域法院提出诉讼,指控晶科动力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晶科动力”)、隆基股份(601012)以及欧洲的RecGroup涉嫌侵略其专利权。
关于这一报导,隆基股份(601012)近来发布公告称,无依据标明公司产品侵略任何专利权。“现在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关于此事情的说法,以公告为准。”隆基股份(601012)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标明。
公告称,3月5日清晨,有关媒体宣布了题为《韩华Q-CELLS申述晶科隆基和REC,侵略钝化技能专利》等文章,报导提及“HANWHAQ-CELLS(韩华)公司向美国ITC提出337查询恳求,以及向美国区域法院申述指控晶科、REC、隆基涉嫌侵略其美国专利权”,部分媒体进行了转载。
据媒体报导,韩华宣布声明称,上述三家公司在各自的电池产品中不合法运用了其专利钝化技能,侵略了其德国专利“EP2220689”及美国专利第9893215号。这项技能对进步太阳能(000591)电池的功率和功能起到重要作用。
隆基股份(601012)在弄清公告中标明,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能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现在公司的专利申请数量已超越1000件,包含PERC电池技能在内的许多光伏发电要害技能领域已完成全球抢先。
针对媒体的报导,隆基股份(601012)标明,依据媒体信息开始剖析,韩华诉讼运用的专利是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屡次搬运购买所得,其专利权与其他公司共有。一起,该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认性;从技能上看,现在公司产品与涉案专利选用的技能办法并不共同(专利选用的是ALD技能,公司选用的是PECVD技能)。
隆基股份(601012)指出,现在无依据标明公司产品侵略任何专利权。
“是否构成侵权首要取决于两边当事人的技能、取决于两边当事人的依据,取决于晶科动力、隆基股份(601012)和Rec运用的相关专利是否落入了韩华公司专利保护的规模。”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长江在承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标明,假如晶科动力、隆基股份(601012)和Rec运用的相关专利落入了韩华公司专利保护的规模,那么就构成侵权;假如晶科动力、隆基股份(601012)和Rec运用的相关专利没有落入了韩华公司专利保护的规模,那么就不构成侵权。
依据媒体信息开始剖析,朱长江标明,韩华公司诉讼运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屡次搬运购买所得,只具有部分专利权的、与其他公司共有的专利,一起,该专利至少已经在欧洲被其他人建议专利无效,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认性。“在这种状况下,韩华公司是否可以胜诉,也便是晶科动力、隆基股份(601012)和Rec是否真的侵略韩华公司的专利权,还有待两边依据以及法庭庭审状况确认。”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晶科动力与隆基股份(601012)均为全球光伏龙头企业。晶科动力为纽交所上市公司,已三年连任全球最大光伏组件制造商的头衔;隆基股份(601012)是全球最大单晶硅产品制造商,到2018年年末,其单晶硅片总产能到达28GW,位居全球榜首。
材料显现,作为韩国十大财团之一韩华集团的子公司,韩华公司曾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000591)电池制造商。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假如韩华公司在诉讼中取得成功,上述三家公司的产品将制止出口到美国;晶科动力和RecGroup的产品将制止出口至德国。
隆基股份(601012)标明,到现在,公司没有收到任何官方正式的法律文书,现阶段无法评价影响。依据现有媒体信息的剖析和核对,现在相关诉讼对公司的出产、运营不会形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活跃应对并亲近重视上述事态开展,随时预备采纳必要措施,保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