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300365):中交信息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格隆汇9月29日丨恒华科技(300365)发布,公司于近来接到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的告诉,上述转让方于2019年9月27日与中交信息签署了《我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与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协作协议》、《我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与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我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与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抛弃协议》及《股份质押担保合同》。

转让方相关股份具有无限售之条件前提下,初次向中交信息转让8181.5643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转让方至迟于初次股份转让的过户挂号完结日免除共同举动联系并不再从头达到共同举动协议或相似组织。交割后中交信息提名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座位,江春华、方文、罗新伟抛弃其算计持有的约2.0088亿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初次股份转让完结且中交信息提名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座位后,中交信息即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在初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挂号完结日后且在相关股份具有无限售条件前提下,中交信息依据二级商场状况择机收买转让方所持6136.173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第2次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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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次股份转让、第2次股份转让完结后,中交信息及其共同举动听将择机经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法持续扩展其在公司的持股份额。

此次买卖前,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及陈显龙为共同举动联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算计持有公司股份约3.27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2%。初次股份转让、表决权抛弃、转让方免除共同举动联系及依据买卖组织完结董事会改组后,我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中交信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践操控人;中交信息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81.564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

此次买卖的意图是在中交信息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中交信息将充分发挥其在国内外多年堆集的资源和经历,进一步协助公司拓宽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国内外出售途径,立异事务形式,最大化发生协同效应。两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致力于将公司未来打造为具有自主可控BIM技能的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