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罚单,我国人民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r;)旗下的三家支公司同时被罚,算计罚款金额105万元。

据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行政处罚决议书,人保财险潼南支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行为:2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人保财险潼南支公司经过农险事务科目列支防预费11.33万元,实践并未用于购买生猪防预服务,而是套取10.75万元用于农险部分人员鼓励。时任人保财险潼南支公司直销事务一部客户经理罗凤玲负直接职责。时任人保财险潼南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向祖吉负处理职责。

重庆银监局决议对人保财险潼南支公司予以罚款15万元,对向祖吉予以正告并罚款2万元,对罗凤玲予以正告并罚款2万元。

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行政处罚决议书显现,人保财险沙坪坝支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行为:2

2018年1月1日,人保财险沙坪坝支公司与重庆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补充协议,合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约好&;在协议期限内产生的一切赔案,甲乙双方约好选用分段补偿。&r;其间部分内容在约好适用的《公路货物运输稳妥条款(2009版)》《货物运输稳妥附加免赔额(率)、补偿限额条款》《货物运输稳妥附加列明不予承保标的条款》等经存案的稳妥条款中并不存在,存在未按规则运用经存案的稳妥条款的问题。触及保单117张,保费67.61万元。

人保财险沙坪坝支公司副总经理崔云红分担公司非车险事务,对上述货运险事务未按规则运用经存案的稳妥条款的问题负主管职责。

重庆银监局决议对人保财险沙坪坝支公司予以罚款40万元,对崔云红予以正告并罚款8万元。

另据塔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行政处罚决议书,人保财险沙湾支公司将他人栽培的西红柿改为可以处理国家政策性农业稳妥的棉花予以承保,进行虚伪承保、理赔。塔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行政处罚决议书显现,王军时任人保财险沙湾支公司经理助理,直接处理此案虚伪理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职责。

塔城银保监分局决议对人保财险沙湾支公司罚款50万元,对王军制止进入稳妥业终身。

揭露信息显现,人保财险是经国务院赞同、我国保监会同意,于2003年7月由我国人民稳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议建立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36.0414亿元。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我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同意建立的我国人民稳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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