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股票收入免个税!14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北京证券买卖所税收方针适用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立异层挂牌公司经过揭露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出资北交所上市公司触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方针,暂依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则履行。
触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方针,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则履行。
这意味着个人持有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超越1年,将可以依照新三板个税优惠方针,享用股息盈利免征个税的优惠方针。个人转让北交所非原始股取得收入,也免征个税。
也就是说,新三板公司请求沪深买卖所ipo,有必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而请求上巿北交所,这部分税收是免缴的,对个人出资者来说是严重利好。
这也是为了进一步活泼北交所商场买卖,加速北交所融入资本商场的重要行动,有助于北交所快速扩张影响力,然后更好地服务立异企业上市融资以及快速生长。
而依据《北京证券买卖所事务收费管理办法》,出资者买卖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5‰双方收取。
到11月12日,累计有超210万户出资者预定注册北交所合格出资者权限,开市后算计可参加北交所买卖的出资者超400万户。共有112家证券公司取得会员资历成为北交所正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