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天津信用卡的小伙伴,对天津信用卡还存在很多不了解的当地,比如说账单分期金额最低下限,那么天津银行信用卡请求账单分期金额最低下限为多少呢?

天津银行信用卡请求账单分期金额最低下限为多少?

天津银行信用卡请求账单分期的金额最低下限为人民币100元(含),金额最高上限为账单金额、账单金额-最低还款额、账户余额三者之间的最小值。在该范围内,持卡人可自在设定请求分期金额。

账单分期可请求的分期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36期(每期为一个月)。请求成功后,如需对分期期数改变,可于请求日当日18时前,致电客服将分期买卖进行吊销并从头请求。

下列买卖金额不行请求账单分期:

(1)取现买卖、转账买卖、分期付款买卖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违约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

(2)未出账单的消费买卖;

(3)天津银行依据监管组织规则及危险方针指定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