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悉,11月19日,深交所向美亚光电(002690.SZ)宣布重视函。重视函指出,2021年11月1日,美亚光电发表《2021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拟向248名鼓励方针颁发限制性股票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为0.43%。公司层面的查核方针以2020年度的经营收入为基数,查核方针为2021年、2022年、2023年经营收入增长率别离不低于20%、40%、60%。而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已发表《2021年第三季度陈述》。公司在已发布2021前三季度成绩的情况下,仍以2021年度作为成绩查核年。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进一步评价股权鼓励成绩查核方针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深交所提出,请美亚光电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阐明,在2021年11月23日前将有关阐明资料报送深交所,一起抄送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