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施行后,股票买卖准则发生改变,包含主板出资者恰当性改变和买卖机制改变。那么,有哪些是出资者需求重视的?一同来看看吧。

主板出资者恰当性要求有哪些?

存量出资者(注册制规矩下首只主板股票发行首日前,已注册A股证券账户且未销户的出资者)

1、能够持续参加主板股票买卖,不受影响;

2、证券公司应经过短信、电话或买卖软件登录弹窗等恰当方法做好危险提示。

新增一般出资者(自注册制规矩下首只主板股票发行首日起,新注册深市A股证券账户的一般出资者)

初次参加主板股票的申购、买卖前,应当以纸面或许电子方法签署《主板出资危险提醒书》。

主板商场新股上市初期买卖规矩如下:

新股上市首五个买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自第6个买卖日起,涨跌幅限制10%。

单笔申报最低数量及变化单位仍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余额缺乏100股的,需求一次性申报卖出。

新股上市首五个买卖日适用盘中暂时停牌机制

1、关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初次上涨或跌落到达或超越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2、盘中暂时停牌时刻跨过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承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3、盘中暂时停牌期间,能够申报,也能够撒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承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4、同一只股票全日最多可被施行四次盘中暂时停牌。

5、如股票呈现快速上涨或跌落,直接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跌落到达或超越60%,暂时停牌一次,当日后续在该方向上不再施行盘中暂时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