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5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 昨日,新疆同济堂健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90,“*ST 济堂”以下简称“同济堂”)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分及商场禁入事前奉告书》的公告。今天开盘,同济堂报1.37元,截止09:30分,该股跌4.86%报1.37元,封上跌停板。公告显现,同济堂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分及商场禁入事前奉告书》(处分字【2021】90号)(“《奉告书》”)。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的现实如下:

一、同济堂《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伪记载,虚增经营收入、经营本钱、出售及管理费用,导致2016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6.8亿元、9.2亿元、8.3亿元。

2016年至2018年,同济堂经过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同济堂医药”)、南京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同济堂”)、新沂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新沂同济堂”)等三家子公司虚拟出售及收购事务、虚增出售及管理费用、假造银行回单等方法,累计虚增收入207.35亿元,虚增本钱178.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3亿元。

二、同济堂《2019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伪记载,虚增其他事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

三、同济堂未及时发表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发表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相关买卖。

四、同济堂未照实发表公司征集资金寄存及实践使用状况。

五、同济堂未及时发表且未在《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中按规矩发表为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供给担保及严峻诉讼的有关事项。

同济堂的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条及《关于标准上市公司与相关方资金来往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告诉(2017 修正)》第一条第(二)项、第二条第(五)项的规矩。

别的,公司相关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涉嫌违背《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矩,以及《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矩,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景象。其间,时任同济堂董事长张美华,同济堂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李青,同济堂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军桥是涉案信息发表违法行为的首要策划者、安排施行者,系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矩,中国证监会拟决议:对同济堂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张美华、李青配偶给予正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间作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作为实践操控人罚款200万元;对魏军桥给予正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别的,当事人张美华、李青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峻,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商场禁入规矩》(证监会令第 115 号,以下简称《禁入规矩》)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和第七项的规矩,中国证监会拟决议:对张美华、李青采纳终身商场禁入办法。

当事人魏军桥的违法情节较为严峻,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禁入规矩》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的规矩,中国证监会拟决议:对魏军桥采纳10年商场禁入办法。

自宣告决议之日起,上述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持续在原组织从事证券事务或许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大众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组织中从事证券事务或许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大众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职务。

公告提示,依据《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2020年12月修订)》(“《上市规矩》”)13.5.4的规矩,公司或许触及严峻违法类强制退市景象的,公司票及其衍生种类于公告发表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上海证券买卖所对公司股票施行退市危险警示。

因为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明定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持续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因而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表后持续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无需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济堂”,证券代码仍为“600090”,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依据《上市规矩》13.1.10的规矩,上市公司呈现两项以上危险警示、停止上市景象的,本所依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准则对其股票施行危险警示、停止上市。

因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明定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矩》第13.3.12条恣意景象,公司股票将被停止上市;如《奉告书》涉嫌违法的现实触及严峻违法强制退市景象,在收到正式的处分决议时,公司股票将被停止上市。

材料显现,同济堂成立于1993年04月26日,经营范围包含出售药品、医疗器械(含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药品、医疗器械)等,于1997年06月16日上市。张美华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湖北同济堂出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持股23.74%的大股东。

公司着重,到本公告发表日,同济堂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责任编辑:安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