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冬根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1-055

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名单》的议案;

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共计不超过268人,所有参加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名单》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刘刚先生出任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057号公告。

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达科技集团物流部)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1-060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姚桂根先生及其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及其关联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龙瑞、张文钧

联系电话:0512-68094995

传 真:0512-68094995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邮 编:21501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议案1、2、3: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议案4、5、6: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见附件2。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16.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11.3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88.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人民币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达科技集团物流部)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华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四家银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形成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和投入。2020年4月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4.8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0264号《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发布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从工商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1,014.82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从2020年7月28日起到2021年7月27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从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300万元、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000万元、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2,700万元,共计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以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0年1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从2021年3月19日起到2022年3月18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从南京银行南京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200万元、2021年4月21日从工行苏州园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亿元、2021年5月14日从工行苏州园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500万元,共计12,700万元募集资金用以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因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分阶段逐步投入使用,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货币资产收益,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尚未赎回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16,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方式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和“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内容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苏州科达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视(苏州)视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瑞丰路西、晨阳路南地块。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1-056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二一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68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人、其他核心员工不超过26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2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1.00元计为1份持股计划份额,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4,200万份。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冬根先生提供的借款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资金总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纳金额确定。

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的股票。其中,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股票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以3元/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票数不超过7,278,005股;员工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2,016.5985万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5、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存续期为48个月。存续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6、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

7、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1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注:本计划方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本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并领取报酬的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员工。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比例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68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员工的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公司员工最终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的出资为准,员工实际缴付出资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本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1.00元计为1份持股计划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4,200万份。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冬根先生提供的借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出资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7,278,005股,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公司股票。

1、公司回购账户的股票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9元/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1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21年5月24日,公司完成了《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目标,并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回购股份7,278,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回购最高价格7.3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6.40元/股,回购均价6.8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约为4,999.4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总数不超过7,278,005股。

2、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2,016.5985万元通过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以公司2021年8月19日股票收盘价6.91元测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部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持有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918,376股,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股票不超过7,278,005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0,196,381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2.06%。具体持股数量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与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数量之和为准。上述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的股票总数不包括计划份额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公司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公司股票以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公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若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购买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标的股票的数量和规模做相应调整。

(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采用公司回购股票非交易过户、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本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3元/股,本计划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价格为公司股票市价。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是公司在总结自身实施员工激励经验和员工为公司所做贡献的基础上,参考了相关政策和部分上市公司案例,而形成的与市场竞争环境、特别是公司当前所处的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可行、有效的定价方式,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加对象的激励,同时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对公司发展前景的认可。

基于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同时兼顾员工薪酬水平、成本压力等综合因素,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采取该定价的同时,还结合设置了与公司的业绩考核结果相关的解锁条件,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也有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本计划的存续期

1、本计划的基本存续期为48个月。存续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延长存续期。

(二)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2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期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所获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期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所获标的股票总数的50%。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业绩考核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所获标的股票不设业绩考核目标。

2、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不论公司2021年及2022年的净利润如何,持有人以出售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为限,享有返还该部分标的股票对应原始出资的权利。

(2)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0,623.13万元(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25%),持有人除按上述规定享有返还对应原始出资的权利外,出售第一期锁定股票所获得的溢价资金归持有人所有。

(3)若公司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12,747.75万元(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50%),持有人除按上述规定享有返还对应原始出资的权利外,出售第二期锁定股票所获得的溢价资金归持有人所有。

(4)若公司2021年及2022年合并净利润超过23,370.88万元,视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总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持有人除按上述规定享有返还对应原始出资的权利外,持有人仍获得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该部分标的股票出售所获得的所有溢价资金。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3、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出售后资金收益的处理方式:

(1)若公司完成2021年度考核目标,则第一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持有人所有。

(2)若公司未完成2021年度考核目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溢价资金暂由员工持股计划保管,管理委员会以第一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为限返还持有人第一期锁定股票对应原始出资。

(3)若公司完成2021年度考核目标,同时公司完成2022年度考核目标,则由持有人获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所有资金收益,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标的股票(即第一期锁定股票、第二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持有人所有。

(4)若公司完成2021年度考核目标,同时公司未完成2022年度考核目标,但满足2021及2022年合并净利润考核目标时,则由持有人获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所有资金收益,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标的股票(即第一期锁定股票、第二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持有人所有。

(5)若公司完成2021年度考核目标,同时公司未完成2022年度考核目标,且未满足2021及2022年合并净利润考核目标时,则第二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在返还持有人第二期对应原始出资后,第二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溢价资金归属于公司。

(6)若公司未完成2021年度考核目标,但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考核目标,且满足2021及2022年合并净利润考核目标时,则由持有人获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所有资金收益。其中第一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溢价资金在第二期解锁时点归还给持有人,第二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持有人所有。

(7)若公司未完成2021年度考核目标,同时公司未完成2022年度考核目标。则第一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溢价资金归属于公司,第二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在返还持有人第二期对应原始出资后,第二期锁定股票出售所获得的溢价资金归属于公司。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上述约定向持有人返还原始出资及支付溢价资金时,公司将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扣除个人所得税等或其他或有相关税费后,将剩余金额支付于持有人。

四、本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2、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3、在存续期之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全体持有人根据所持份额比例承担。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享有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出席、提案、表决权利,有权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本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在本计划方案规定框架范围内的具体方案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延长存续期。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

2、在存续期之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在存续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之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时,新取得的股票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对应股票锁定期相同。

5、在存续期之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按照原始出资金额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时,持有人的持有份额不能超过单个持有人持有对应标的股票超过公司股本1%的限制);如果出现管理委员会暂时无法指定受让人的情形,则转为预留部分,待管理委员会确定受让人之后,再按照原始出资金额向受让人转让: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触犯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或公司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其他情形。

6、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7、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七、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个人不得要求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三)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方出售本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本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方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且已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参与人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四)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延长存续期。

八、本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上述法律意见书。

(六)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

(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非交易过户等方式实施完成。

(九)公司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其他程序。

九、其它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1-058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刘刚先生出任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简历

刘刚先生:1980年12月份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2003年至今在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组长、生产主管、生产经理等职,现担任本公司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刘刚先生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止本公告日,刘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