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满乐北京报道

又见券商因未勤勉尽责遭监管立案调查。

9月30日晚间东营证券,国海证券(000750.SZ)发布公告称东营证券,公司于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37号)。因公司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通集团”)发行债券承销业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此次国海证券遭立案涉及的胜通集团,是一家山东东营市的大型民企集团,该公司此前以金属制品、新材料、化工、房地产四大产业板块为主导,曾一度被誉为“山东钢帘线大王”。但是从2018年开始,胜通集团主营业务出现下滑,并爆发债务危机,至2019年公司宣布破产重整,适时胜通集团的总负债为274亿元,债权人多达378家。国海证券承销的“16胜通01”等多只债券也相继违约。

雪上加霜的是,2021年7月30日,证监会进而发布了有关胜通集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调查,胜通集团财务造假,导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而言,2013年至2017年,公司曾以三家子公司为造假实体,通过复制真实账套后增加虚假记账凭证生成虚假账套及虚构购销业务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并将虚假账套数据提供给审计机构。

东营证券(证券公司排名)

更为惊人的是,公司甚至直接修改了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合并会计报表的方式以虚增利润。通过该方式,胜通集团2016年度虚减营业成本4.41亿元,导致虚增利润总额4.41亿元;2017年度虚减销售费用2.30亿元,虚增财务费用0.60亿元,共计虚减费用总额1.70亿元,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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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胜通集团2013年度至2017年度累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615.40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为亏损。为此,证监会决定对胜通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胜通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王秀生等人给予警告及罚款。

此前,胜通集团还被证监会当作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中篡改报表、虚构业务等财务造假手段粉饰公司业绩的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而此次国海证券被证监会立案,也意味着公司在承销“16胜通01”等多只债券的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行为,未发现胜通集团财务造假的“猫腻”。

从近期国海证券发布2021年中报来看,数据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38亿元,同比增长7.80%,归母净利润则同比下降23.97%至4.60亿元,公司当期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也达到2.01亿元。

另外,从债券承销业务来看,2021年上半年公司合计承销21单债券发行项目,总承销金额为96.85亿元,分别较2020年同期减少了9单和63.94亿元。公司2021年上半年债券承销收入也同比下滑了62%,至3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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