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近几年来一直都被关注的对象上海民间高利贷,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也相应出台,来调整规范民间的借贷关系。我们知道,在借贷关系中,可以约定一定的利息,那么民间高利贷利率过高合法吗?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金渊跃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上海民间高利贷:
一、民间借贷利率过高是否合法
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6%。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金渊跃律师: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营销知识。熟悉企业运营,擅长合同纠纷处理。擅长股东纠纷处理,股权激励及内部融资方案设计。
金渊跃律师补充:
二 、相关的法律依据
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由此可见,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一定比例,在我国以36%为标准。在发生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做出纠纷解决的方案,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必要时候向律师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