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潮能源:爭權奪利自毀城池)大股東“不宣而減”或涉違規減持、深陷內斗風波、被立案調查……新潮能源最近有點“煩”,所有煩惱的源頭,其實都源自控制權爭奪。內部如何博弈、管理層何去何從,成為投資人關注的重點。被立案調查實際違規早已曝光2

(原標題:新潮能源:爭權奪利 自毀城池)

大股東“不宣而減”或涉違規減持、深陷內斗風波、被立案調查……新潮能源最近有點“煩”,所有煩惱的源頭,其實都源自控制權爭奪。內部如何博弈、管理層何去何從,成為投資人關注的重點。

被立案調查 實際違規早已曝光

2020年5月29日晚,新潮能源公告稱,因涉及恒天中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訴訟事項,公司于當日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同日收到《調查通知書》的還有新潮能源前任董事長黃萬珍、前任董事兼總經理胡廣軍、前任監事楊毅。

公告并未說明被調查細節,不過,被查個人違規事項早已被曝光。時間追溯至2018年12月19日,新潮能源發布《涉及訴訟公告》稱,201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高院下達的《應訴通知書》,就恒天中巖與北京正和興業、唐萬新合同糾紛一案,申請追加新潮能源為被告,并請求判令新潮能源就兩項訴訟請求下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同時銀行賬戶資金被凍結。公告顯示,兩項訴訟涉及回購價款6.13億元,以及截至2018年4月1日的違約金6348.38萬元,共計約6.76億元。

2017年,恒天中巖與新潮能源簽訂了《保證合同》,就北京正和興業在《回購協議》項下的回購義務,向恒天中巖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新潮能源當時表示,關于上述訴訟提及的擔保,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現任董事會在收到上述應訴通知書之前對該擔保不知情,目前該案還在審理中。2017年發生違規行為時,公司時任董事長為黃萬珍、前任董事兼總經理為胡廣軍,這兩位均在2018年時辭職,也均在目前遭到證監會調查,而監事楊毅出現在被查名單中,更印證了調查是針對那份違規擔保。

基于公司已經被證監會下發《調查通知書》,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投資者于2020年5月29日收盤時持有新潮能源,并在2020年5月30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均可發起索賠,您只需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廣大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或涉違規減持

5月21日晚,新潮能源公告稱,公司近日查詢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東名冊數據得知,公司股東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資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間減持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金志昌盛在本次減持前,原有公司股份1.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77%;其股份來源為2015年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及2016年公司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時轉增的股份。金志昌盛在未告知公司且未進行減持預披露的情況下,減持公司股份650萬股。減持后,金志昌盛仍持有公司股份1.14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7%。

金志昌盛與深圳金志昌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一致行動人,截至2020年5月20日,金志昌盛與金志昌順合計持有新潮能源股份3.89億股,占新潮能源總股本的5.71%。自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間,金志昌盛與金志昌順在未告知新潮能源且未進行減持預披露的情況下,累計減持公司股份3.46億股,占新潮能源總股本的5.0845%。根據相關規定,兩家公司一年多來的減持或涉嫌違規。

此外,最近新潮能源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事宜也受到外界普遍關注。4月10日,監事陳啟航稱,未提前收到通知而對監事會的候選人提案投出棄權票,但此后僅隔一周時間,4家中小股東就聯名要求新增換屆董高監候選人,并提議罷免現任董事長。在一系列的公告背后,直指新潮能源控制權紛爭。種種糾葛之下,新潮能源股價不斷創新低,距離1元警戒線已經不遠。

雖然新潮能源陷入紛擾,但對于索賠的投資者而言,最近新潮能源披露的相關事項還算相對有利。公司6月10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參股哈密合盛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有關的涉訴事項獲得勝訴判決。由于公司針對此案已經計提壞賬,一旦公司成功獲賠,利潤將得以增厚。同時,新潮能源2020年一季報顯示,公司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5.80億元,同比增長24.80%;實現凈利潤收入7.49億,比上年同期增長560.01%。相對較好的財務狀況,較強的賠付能力,也有利于投資者維權。

【觀信股票財經網的新聞、圖片、音視頻等稿件均為轉載。如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與我們聯系刪除或處理,稿件內容僅為行業信息傳遞,不代表本站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