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錢給你炒股,虧瞭你承擔,賺瞭你享有,給我利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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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配資炒股的話術,帶給瞭投資者們一種超乎本身資金水平的期望,隻是沒想到是,股價崩瞭,本金也拿不回來瞭。

力生制藥股票?力生制藥股票

依照數位投資人的說法,他們經朋友介紹認識瞭自稱是專業操作股票的“賴聯文”,並達成瞭协作:賴聯文付出保證金,而他們供给4倍(每個資金賬戶杠桿不同,該4倍指的整體均匀計算數據,個別投資人杠桿率高至9倍)的杠桿資金賬戶供其操作,投資人每月收取月利率1%的利息(每個資金賬戶利息有差異,該1%指的整體均匀計算數據)。

一手100股?一手100股

投資人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在本起工作中,賴聯文一方從數位投資人處共計拿到資金2億元,会集買賣力盛賽車和蘇州龍傑兩隻股票,之後股價卻出現崩盤,致使投資人虧損高達8000萬元,而兩傢上市公司的股東早已在高位套現。

由此,一場由場外配資引發的糾紛鬧得不行開交。8月31日,投資人方的署理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明,正在起訴階段,等候開庭。

就上述投資人的“指控”,《國際金融報》記者也嘗試聯系賴聯文一方,但遺憾的是,到發稿未收到回復。

“缄默沉静”背後的本相到底是什麼?

高額利息誘惑

工作經過要回溯到2020年,在A股行情大好時,場外配資炒股的現象又悄然興起。

“經朋友介紹認識瞭自稱是專業操作股票的賴聯文,其表明能够供给固定收益方法實現投資盈余。賴聯文付出保證金,我們供给4倍的杠桿資金賬戶供其操作。”在月利率1%的高額利息吸引下,周禮(化名)等投資人動心瞭,由此達成协作,以二級市場場外配資的方法簽訂《告贷協議》,協議告贷人(乙方)有的是賴聯文,有的則是賴登練。

2020年8月19日,另一投資人陳華(甲方)也與賴登練(乙方)簽訂《告贷協議》。合同顯示,賴登練將告贷保證金800萬元匯入陳華指定銀行賬戶,而陳華出借1200萬元,且將一個總資產為4000萬元的指定股票賬戶交给給賴登練,其间2000萬元是兩融繞標資金。收益方面,告贷利率(年化)為告贷金額的14.4%,即每個月付出利息14.4萬元,出借資金利息依照每月收取。

投資人供给的告贷協議合同

《告贷協議》還明確指出,“乙方能够运用股票賬戶內資金總額購買上海或深圳證券买卖所买卖的股票,盈余歸乙方全部,虧損由乙方承擔,即乙方對上述賬戶進行股票買賣等操作產生的全部風險和後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隻需按本協議每月月前向甲方付出利息。”

甲方對於乙方購買股票也提出瞭要求,原則上業績優良、流转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好,並且提出單隻股票持倉本钱不得超過賬戶總資產的60%。協議對於戒备線平和倉線也提出瞭規定,當股票賬戶內乙方告贷保證金低於60%時(此為預警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繼續買入股票;假如股票賬戶內乙方告贷保證金低於甲方規定的戒备線,乙方應当即存入保證金達到60%以上方可繼續操作。當股票賬戶內乙方告贷保證金低於50%時(此為平倉線)甲方有權做平倉處理。

帶著“夸姣收益神往”,起先互相协作確實“甜美”,但沒有延續好久。過程中,投資人發現股票賬戶內越來越会集買賣蘇州龍傑和力盛賽車兩隻股票。而2020年12月17日,兩隻股票幾乎同時出現“崩盤”,且連續數個买卖日大跌,投資人賬戶因而虧損。

根據投資人給《國際金融報》記者的統計數據,在本起工作中,賴聯文和賴登練共從投資人處拿到資金2億元,總體杠桿率為1比4,可是由於賬戶所買的力盛賽車和蘇州龍傑股票崩盤,致使投資人虧損高達8000萬元。對此,投資人表明,一向在嘗試找到賴聯文要求賠償損失,對方卻以沒錢為理由不予賠償。

對於因沒錢而不賠償的說辭,周禮等投資人是萬萬沒想到的,當初都感覺賴方還是有必定“實力”,不至於還不起錢。别的一位投資人李林(化名)也告訴記者,在此之前,他也曾配資炒股實現收益,當時覺得此次配資炒股問題不大,更何況賴方(指賴聯文和賴登練)看起來還是具備必定布景和實力的。

自稱“市值办理”

事發後,投資人認為此事沒這麼簡單。

根據投資人供给的陳華賬戶的流水,托付日期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之間,該賬戶分批買入瞭蘇州龍傑、力盛賽車等多隻股票。相對應的是,到2020年9月30日,在力盛賽車的前十大流转股股東名單中,新進一位名叫陳華的流转股股東,持股數為139.11萬股。

多位投資人提出疑问:數個資金賬戶後來為何会集買入力盛賽車和蘇州龍傑兩隻個股?兩隻個股股價為何幾乎同時出現崩盤現象?期間卻有上市公司大股東套現離場,投資人供给的配資賬戶難道成為“接盤者”?

“此前有投資人與賴聯文一方電話溝通协作時,賴聯文和賴登練宣稱與上市公司协作是供给所謂‘市值办理’服務。”周禮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賴聯文是私募基金办理人上海翎巧資產办理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備案的私募產品很多購買蘇州龍傑和力盛賽車兩隻股票,而賴登練是賴聯文的幕後老板,也是整個工作幕後操控者。

周禮進一步告訴本報記者,就股票賬戶操作過程來看,通過自買自賣影響證券價格和數量。區間裡,力盛賽車和蘇州龍傑均出現不正常的股價上漲走勢,更為“詭異”的是幾乎同時崩盤。

從买卖過程來看,上述兩傢上市公司卻有股東實現“高位套現”。

以力盛賽車為例,根據其前十大流转股東變動信息,2020年二季度內“新進”上海翎巧資產办理有限公司—翎巧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上海翎巧資產办理有限公司—速贏翎巧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三季度上海翎巧資產办理有限公司—翎巧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產品減持。

值得註意的是,2020年12月18日,上海翎巧資產办理有限公司—翎巧6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新進”力盛賽車前十大流转股股東,持股數為223.4萬股。與此同時,前十大流转股股東蘇維鋒減持317.32萬股A股流转股。

事實上,名為蘇維鋒的流转股東,2020年年內頻繁出現在力盛賽車前十大流转股東名單中,并且年內減持動作頻頻,累計減持股數756.28股。數據顯示,到2019年12月31日,蘇維鋒持股數量為938.86萬股,而至2020年12月31日,蘇維鋒持股數量為182.58萬股。記者查閱力盛賽車近年業績報告,在高管名單中沒有找到此人。

對於投資人的“指控”,《國際金融報》記者屡次嘗試聯系賴聯文和賴登練,但一向無法撥通對方電話,也没有收到對方的短信回應。

隨後,《國際金融報》記者聯系到瞭賴方托付律師,該人士對記者表明,作為賴登練和賴聯文的部分經濟糾紛業務的托付律師,其接觸瞭一些投資人,並一向在進行債務協調作业。

記者為瞭獲得更多相關最新信息,近来再次聯系該托付律師,其僅回應稱,“他們托付范圍有限,我無權過問這些工作,請你與他們自己聯系。”

曾回應股價“崩盤”

從力盛賽車股價來看,總體呈現大漲大跌“坐山車”行情。2020年12月初,力盛賽車開始大跌,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11日,股價累計跌幅超過47%。

其间,2020年12月17日和2020年12月18日連續跌停。彼時,針對股價买卖異常波動,力盛賽車布告稱此前信披不存在需求更正、補充之處,近期沒有對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严重信息,也不存在應发表而未发表的事項,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在股票买卖異常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景象。

此後,力盛賽車股價震蕩上升,走勢仍表現為大漲大跌,2021年9月1日收盤價為15.2元/股,最新市值為24.31億元,流转市值14.78億元。

公開信息顯示,力盛賽車是中國汽車運動運營服務商,2021年上半年營收同比增長81.48%至1.17億元,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151.58%至694萬元。

2020年12月期間,力盛賽車股價暴降的原因是什麼?2020年12月18日,蘇維鋒減持317.32萬股,怎么解釋股東蘇維鋒高位減持行為,為何沒有发表該股東減持布告?力盛賽車與上海翎巧資產办理有限公司、賴聯文、賴登練之間是何關系,是否存在過“市值办理”服務买卖內容?

帶著上述疑問,《國際金融報》記者此前致電力盛賽車,對方作业人員告訴記者,“不存在股票操縱行為;力盛賽車與翎巧資產办理、賴聯文及賴登練之間均不存在關聯买卖。”

對於股東蘇維鋒2020年12月18日的減持行為,上述作业人員回應,“持股份额在5%以下的股東,其買賣股票屬於個人行為,不在監督范圍之內。”

與此同時,記者也曾嘗試向另一傢涉事方蘇州龍傑發送采訪函,就股價期間暴降、股東高位減持、與賴方關系等問題提出疑問,但到發稿並未得到回復。

據統計,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4日,蘇州龍傑跌幅超過59%。2020年12月17日跌停後,蘇州龍傑繼續迎來4個跌停板。對於股價买卖異常波動,當時其布告稱不存在應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信息,包含公司董事、監事、高級办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其共同行動人在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公司股票。

此後,蘇州龍傑股價低位震蕩。2021年9月1日,蘇州龍傑收盤價為16.3元/股,最新市值為19.39億元,流转市值4.85億元。

資料顯示,蘇州龍傑產品首要為差別化滌綸長絲及PTT纖維、PBT纖維、再生環保纖維等,涵蓋瞭FDY、POY、DTY復合絲等差別化產品工藝類別,公司產品首要應用於民用紡織領域,少数應用於工業領域。

2021年上半年,蘇州龍傑營收同比增長37.19%至4.31億元,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116.35%至0.15億元。

配資炒股風險幾何

市場不乏配資炒股現象,投資者配資炒股有哪些誘惑和風險?

上海因咖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白耀華律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剖析,投資者配資炒股的誘惑通常在於能够扩大杠桿,别的不合法的配資平臺還會對外進行虛假宣傳,營造出“低門檻或许零門檻,配資公司出錢,投資者來炒股,贏利都歸投資者”的錯覺。投資者配資炒股的風險在於,配資炒股在“放杠桿”過程中,存在巨大的买卖風險,投資者很容易爆倉,特別是十倍及以上的杠桿,或许一個跌停板就會爆倉,投資者底子沒有時間進行及時止損就背上巨額債務。别的,不合法的配資炒股不受法令法規保護,極有或许發生盈余歸配資平臺全部,虧損由投資者自己承擔,投資者還要付出配資平臺高額的手續費,最後難以獲取經營者的經營地址等信息,導致投訴、維權無門的地步。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熊文律師在承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也表明,配資炒股實質上是投資者與配資公司之間的民間借貸行為,通過繳納保證金的方法,投資者能够借入必定倍數的炒股資金,同時配資公司收取必定的利息。配資炒股的誘惑在於能够加杠桿,一般的融資融券業務杠桿倍數為1至2倍,可是配資炒股可達8倍杠桿乃至更高。這種高杠桿炒股行為對於投資者都存在巨大的風險,一旦出現虧損,投資者就會承擔幾倍負債。此外,還或许遇到所謂的配資公司騙取投資者保證金“卷錢跑路”。

事實上,監管層打擊配資炒股行為的態勢趨嚴。從法令视点而言,投資者配資炒股有哪些法令問題,怎么認定違法責任?

白耀華告訴本報記者,首先是怎么定性配資炒股的問題,假如是契合條件的投資者,能够申請向證券公司開通融資融券業務,進行信誉买卖,這是一個證券投資行為。可是對於民間的不合法配資炒股,究竟是一次投資行為,還是屬於民間借貸行為,這往往會產生爭議和糾紛,投資者的權益無法得到充沛保证。根據《關於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变革供给司法保证的若幹意見》指出,民間配資炒股平臺假如未获得特許經營許可的資質,其與投資者簽訂的股票配資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因而假如合同認定無效,投資者的收益都將無法得到保護。

熊文也向記者表明,一般来说,監管部門的首要目標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次序,從而更註重對配資公司的監管。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瞭《關於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变革供给司法保证的若幹意見》中明確規定,股票信誉买卖作為證券市場的重要买卖方法和證券經營機構的重要業務,依法屬於國傢特許經營的金融業務。對於未获得特許經營許可的互聯網配資平臺、民間配資公司等法人機構與投資者簽訂的股票配資合同,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對於配資公司或买卖軟件運營商运用买卖軟件實施的變相經紀業務,亦應認定合同無效。

“假如投資者运用配資炒股的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买卖操縱股票價格,將會被采纳市場禁入办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例如,近期證監會對張飛、張雄操控60個賬戶配資炒股操縱弘宇股份股票價格的行為進行嚴厲懲罰。”熊文進一步表明。

假如因為配資炒股出現虧損,投資者應該怎么正確處理?

“配資炒股和一般的炒股行為隻是資金來源不同,但這並未改變股票投資的高風險和盈虧自負的屬性。一旦場外配資合同被確認無效,法院不會支撑投資者以其因运用配資導致投資損失為由請求配資方予以賠償的主張。”熊文提出建議,“與其考慮出現虧損怎么處理,投資者需求更多地树立風險意識和對股票市場的敬畏心,選擇證監會批準的合法證券經營機構進行投資买卖,遠離場外配資活動,避免遭受財產損失。如因參與場外配資被騙,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白耀華也指出,投資者配資炒股,應該向有資質的證券公司申請開通融資融券業務,進行信誉买卖,力所能及。假如出現虧損,應該根據自己本身的承受能力及時止損。假如誤入不合法的民間配資炒股平臺或许公司,應該及時撥打12386證監會熱線電話及向各地證監部門投訴舉報,或许向公安機關及時報案,不合法配資炒股平臺以供给配資炒股為名,招攬投資人在买卖平臺上根據A股市場行情數據進行买卖,從中收取手續費、遞延費等行為將涉嫌構成不合法經營罪。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