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鑫科材料重组,证监会又披露了一起内幕交易案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提前获内幕信息后,开天量杠杆集中交易“鑫科材料”,经交易所统计计算获利65,701,820元,最后被证监会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65,701,820元,并处以65,701,820元罚款。结局大快人心,案件披露了非常多细节,值得大家关注一下。

鑫科材料重组

一、内幕信息形成

2017年1月,上市公司鑫科材料原实际控制人决定转让鑫科材料控制权,唐某军知悉后帮助其寻找买家并介绍给冯某青。

2017年3月24日,鑫科材料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17,500万股公司股票转让给船山文化。船山文化实际控制人为冯某青。冯某青表示想在收购完成后向上市公司注入与影视传媒相关的企业、资产,并将收购的资本运作及管理交由滕某及唐某军负责。期间公司经营团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重组对象。

直至2017年6月24日,鑫科材料发布公告称,鑫科材料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6日起停牌。

上述鑫科材料进行并购重组的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唐某军作为鑫科材料并购重组事项的主要决策者之一,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施新华交易鑫科材料过程

唐某军与施新华在2016年11月左右通过朋友介绍认识。2017年4月初,施新华以“投资影视城项目”为名向唐某军求助,唐某军和滕某商量后将鑫科材料大股东船山文化持有的鑫科材料股份质押款借给仲谋影业。

船山文化于2017年5月12日将其所持鑫科材料全部股份合计175,000,000股质押给天风证券,并将质押款共计409,500,000元转入红鹫创业中信银行账户。2017年5月17日,唐某军通过红鹫创业中信银行向仲谋影业建设银行账户转账一亿元,后施新华将其中大部分资金通过多道划转后用于向相关配资户支付保证金加杠杆交易鑫科材料股票。

施新华实际控制25个证券账户和某个私募基金账户组成的账户组,在内幕信息敏感期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6月24日期间买入“鑫科材料”117,938,039股,买入金额481,812,290.6元,经交易所计算获利65,701,820元。

鑫科材料重组

而施新华与唐某军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频繁联络,根据证监会提供的数据,2017年3月29日至6月24日敏感期内,唐某军与施新华共有63次通话往来。其中4月份通话29次,5月份通话33次。

三、内幕交易的判定

在调查过程中,施新华解释称自己交易鑫科材料是因为股价较低,且鑫科材料更换大股东后可能会有“资本运作”,所以认为鑫科材料有投资价值。另外否认上述账户组全部在自己的控制下,同时称自己与唐某军联系是在聊别的事情。

对此证监会给予了详实的回击鑫科材料重组

首先,施新华的“本金”并非自有资金,而是来自鑫科材料大股东的股票质押款,并配置4至5倍杠杆分批大笔买入鑫科材料,交易量极大,买入意愿极为强烈。

其次,证监会将施新华买入鑫科材料的时机和与唐某军联络的时间进行精准匹配。

2017年4月21日施新华与唐某军存在7次电话往来,当天最后一次通话结束后不到十分钟,施新华便在尾盘单笔买入“鑫科材料”500,000股,成交金额2,215,000元,这是施新华控制的账户组第一次买入“鑫科材料”;

2017年5月2日施新华与唐某军有过两次通话,5月3日施新华继续买入“鑫科材料”349,700股;

2017年5月17日施新华与唐某军通话7次后,5月18日施新华向“施某英”“韩某”“裘某慧”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分别转入425万元、500万元、325万元,5月19日通话一次后,一周内陆续向其他配资户转入2500万元,并从5月22日开始交易“鑫科材料”量显著放大。

然后证监会针对施新华辩称自己和唐某军频繁联络在聊其它事项给出了极其杀人诛心的反驳: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双方不再联络。hhhhhhhhhhhhhh

最后,也是最牛逼的地方,施新华称上述账户组交易的IP地址及MAC信息并不完全相同,不具有同一人控制的特征,虽然萝卜君也看不懂IP和MAC是啥意思,但显然施新华已经对zuozhuang提前做过很多功课了。

但证监会拿出了更多的证据,包括且不限于当事人施新华自认、相关人员指认及情况说明、账户资金来源及资金划转流水、交易终端信息及下单手机号匹配情况等能够相互印证的主客观多方面的证据,认定施新华实际控制涉案账户组。其中,涉案账户组交易的IP及MAC地址存在大量重合,且与现场取证的施新华办公室电脑相吻合,同时,根据施新华笔录,账户操作是由其本人或者让其公司的人员下单,因此不具有同一人操作的特征并不影响账户实际控制关系的认定。

证据之充分,堪比刑侦中的DNA溯源!这里一定要给证监会的小伙伴们加鸡腿,工作做的又细又漂亮,提前预判了当事人的预判。

这个案例还是比较有典型性的,如果谁还说A股没内幕交易,你就把这个案例甩给他。。。萝卜君难以忍不住吐槽,内幕交易真的是躺着挣钱,本金是空手套白狼来的,还要再加5倍杠杆。。。最后白白获取6500万利润,这胆量,给他2个师他都敢打太原。。。

好在最后被证监会抓了出来,并且罚了双倍,1亿3000万。相信大多数散户也都能认可这个结果,如果每个案件都可以以这个力度罚,相信A股的投资环境能变更好吧,大家说对不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