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期貨法律法規匯編(第二版)第20頁 的的問題

期貨交易的參與者分為“期貨公司”和“自營會員”,期貨公司只能做代理(接受客戶委托進行交易),而自營會員則只能自營。

因此《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中的第一項、第二項是針對期貨公司而言的,因為其中涉及到“接受客戶委托”的內容,對自營會員則不存在違反這兩項的問題。

這里所說的是指對非期貨公司而言,如果違反了“第(八)項、第(十二)、第(十三)項、第(十五)項、第(十六)項所列行為”,則比照期貨公司的違規行為處以罰款......

再多說兩句:你的這個問題應該放在期貨類的問題中去,對于涉及到專業領域的法律問題,非專業人士是很難理解的。

Ⅱ 2010期貨市場教程和期貨法律法規匯編修訂版和原版的區別在那里

教材是修訂版的 我同學買了 我看了 基本沒差別
是新增了股指期貨的內容

目前考試有增加的,也在期貨業協會網站上有公布的增加的內容,就是股指期貨滬深300指數的內容,合約細則有變動。和書本上不一樣。

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及其相關制度
1.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2%。
2.最小變動價位為0.2點。
3.取消了熔斷制度。
二、原考試教材《期貨市場教程(第六版)》與此公布內容相沖突的,以此內容為準。
三、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包括四個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的《期貨公司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則(試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的《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

Ⅲ 《期貨市場教程(第五版)》《期貨法律法規匯編》(第二版) 哪里有下載

這個沒有下載的,期貨業協會壟斷。市場上有賣盜版的,蠻便宜的,建議使用正版,不貴的,再說考過了還可以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