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76 证券简称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将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粤0605民初2987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向公司发放贷款,公司在贷款到期后未依约还本付息,光大银行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前期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605民初29872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予光大银行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对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的1处土地使用权、7处房产及大仓库内五金电子、灯具及配件的抵押动产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判决书所确认债权范围内,与同一顺位的其他9位抵押权人(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9家公司贷款银行)共同享有优先受偿权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处置全部抵押物时的价值不能全额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务,则光大银行按融资净额比例9.58%分配所得款项。
上述系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委托律师进行上诉。
二、(2019)闽06民初43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为原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因富顺光电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兴业银行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前期公告。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富顺光电向兴业银行偿还借款本金24,263,958.33元及利息,兴业银行有权对富顺光电的相关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公司应对富顺光电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代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富顺光电追偿。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律师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因公司未按通知指定的期限预交第二审案件受理费,本案按上诉人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