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股票多久不能賣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后才能賣。

上市公司的股東通常被稱為“大股東和小非股東”。“大中小非股東”是指股權分置改革產生的限制性股份。

“小非流通股”是指持股低于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大非流通股”是指持股超過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

除了股權分置改革帶來的限制性股票外,a股市場也因首次公開發行和增發而充斥著限制性股票。其中,新股發行限售股分為兩種類型:原股東限售股和初始戰略配股。

(1)上市公司股東股票股權出借擴展閱讀: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托價格限于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托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托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托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㈡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的高層工作,公司一個持股百分之一的股東將自己的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外的人,消息還沒有

問: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的高層工作,公司一個持股百分之一的股東將自己的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外的人,消息還沒有對外公開,這算是內幕消息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保護股東的優先受讓權(優先購買權)《公司法》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股權有優先購買權。”這里的同等條件是股東相對股東以外的人而言,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是防止低價向第三人轉讓股權,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權益。

㈢ 上市公司股東的股權質押的用途或者目的是什么解除質押之前算是限售流通股嗎

股權質押一般是用來融資的,就是作為抵押品。質押和限售股不是一個概念

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物,所以也是不可再在市場上交易

㈣ 上市公司大股東進行股權質押說明什么

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一般觀點認為,以股權為質權標的時,質權的效力并不及于股東的全部權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財產權利。換言之,股權出質后,質權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則仍由出質股東行使。

二、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于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提交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6、加蓋公章的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三、股權質押的條件

⑴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⑵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⑶在第⑵情形中,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并且應在股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

一般來說我們可能會把自己的房子,機動車等這些不動產抵押出去,不動產抵押大家很好理解,但是,股權質押的話很多人就不能理解了。一般來說,如果大多數的股東都不同意當事人把股權給質押出去了的話,那就應該有人購買出質的股權,不然就必須要同意。

㈤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

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基本規定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類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二類。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并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如是發起人的股票,還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二)、記名股票的轉讓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的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違反上述程序規定的股票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辦理股東變更記載手續,公司股東一切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仍以原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記載人為有效,股票受讓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這里所說有記名股票還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針對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實現了無紙化的股票交易的現實情況,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

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股利分配的順利進行,避免發生權益糾紛,《公司法》還規定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引起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并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廣大投資者中間進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并不具備置備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現行《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置備主體。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關規定應全部托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轉讓、股票質押等交易必須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

《證券法》第160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的結果,確認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提供證券持有人登記資料;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準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市公司按照委托合同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獲得的股東名冊,作為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換句話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置備的股東名冊是正本,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是副本。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后,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三)、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依法律的原則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和現代電子技術的廣泛應用,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股票交易的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

開立股票帳戶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并提供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基礎資料。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后還需在證券公司(券商)辦理相應的資金帳戶。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后方可進入市場,委托券商買賣股票。目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托方式有填單委托、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可視電話委托、委托機委托、網上委托等,券商受理客戶委托并審查無誤后,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范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客戶在委托買賣的次交易日應到券商處辦理交割,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產生股票價格的方式有兩種,其一是在開盤時的集合竟價,另外就是開盤后的連續竟價。

㈥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對股民是有利多還是利空

你好,減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對所持有的股票部分進行轉賣,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

上市公司減持即減倉是指賣掉一部分的股票,從中贏取利潤。一般來說,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從這幾個角度來理解。

一方面可能是公司由于缺錢用減持來補漏洞,或是有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進行減持,這種情況屬于較麻煩的,對普通散戶來說是不好的信號;另一方面是,在牛市大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卻進行減持,那么散戶們也要關注了,因為這可能是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情況,進行及時退市。

還有種情況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重要股票持有人以及公司高管進行純粹的套現行為,正常情況下,長期影響不大,但是這種情況短期可能影響價格波動。

一般來說,大小股東的減持股價會下跌,因為會增加大量賣盤打壓股價。尤其是大股東,不同股東的減持造成影響也有差異,較大股東持倉變化,一方面會影響散戶投資情緒,一方面使得資金變動量較大,短期內影響更大。

㈦ 股民要占股多少才能算上市公司股東

只要在股權登記日期內持有股票,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東。

股權登記日(date of record)是指董事會規定的登記有權領取股利的股東名單的截止日期,股權登記日通常在股利宣告日的兩周以后,在股權登記日擁有公司股票的人能夠分得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