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期限規定較為龐雜,行政機關在作业中需求註意,在為行政機關供给法令服務時也要關註到。現將行政法中關於“作业日”的規定收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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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首,《行政許可法》中的期限悉数為“作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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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第八十二條:本法規定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期限以作业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期。

第二,《行政強制法》中的期限10日以下的為“作业日”。

該法第六十九條:本法中十日以內期限的規定是指作业日,不含法定節假期。

《強制法》中“十日以內”的景象:3日、5日、7日。

第三十一條 环绕法令規定凍結存款、匯款的,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三日內向當事人交给凍結決定書。

第五十一條(二)項 代实行三日前,催告當事人实行,當事人实行的,间断代实行。

第五十六條榜首款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在五日內受理。

第五十八條第二款 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執行的裁决。裁决不予執行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在五日內將不予執行的裁决送達行政機關。

第五十九條 因情況緊急,為保证公共安全,行政機關能够申請人民法院当即執行。經人民法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應當自作出執行裁决之日起五日內執行。

第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進行書面審查,對契合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且行政決定具備法定執行效能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景象外,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執行裁决。

第三,《行政復議法》中的“5”日和“7”日為作业日。

該法第四十條第二款:本法關於行政復議期間有關“五日”、“七日”的規定是指作业日,不含節假期。

《復議法》關於5日、7日的景象: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契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奉告申請人;對契合本法規定,可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奉告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第十八條 环绕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承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当地人民政府,對环绕本法第十五條榜首款的規定屬於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並奉告申請人。承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环绕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造业的機構應當自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许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许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答復,並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资料。

第二十六條 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並提出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對該規定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环绕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六十日內依法處理。處理期間,间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第二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环绕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傢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间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第四,《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隻有“7、15、20”三個“作业日”:

第三十條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行政機關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作业日內一次性奉告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求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第三十二條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寻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寻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作业日內提出意見。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見的,由行政機關环绕本條例的規定決定是否公開。第三方不赞同公開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機關不予公開。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或许對公共利益构成严重影響的,能够決定予以公開,並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奉告第三方。

第三十四條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模模糊糊制造的,牽頭制造的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能够寻求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被寻求意見機關應當自收到寻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作业日內提出意見,逾期未提出意見的視為赞同公開。

第二十六條 屬於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构成或许變更之日起20個作业日內及時公開。法令、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还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作业日內予以答復;需求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作业機構負責人赞同並奉告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作业日。

行政機關寻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五,其他行政法令規范中皆沒有明確是作业日還是天然日。但一般來講,3日、5日、7日這些較短期限都應當了解為作业日,因為自身時間較短,假如算天然日,趕上節假期國傢機關不上班,就會使得公眾喪失期限利益,顯然是不公允的。别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拘留日期當然是指天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