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39股票: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6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002039股票,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资本”)达成初步意向,公司下属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电力”)拟受让长电资本持有的占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电力”,股票代码002039)总股本5%的股票。

● 长电资本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之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外,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收购股权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乌江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长电资本持有的占黔源电力总股本5%的股票。

长电资本系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之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长电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99号

4.法定代表人:詹平原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高新技术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类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与咨询。

7.主要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电资本总资产316,444.17万元,净资产315,507.6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69.55万元,净利润24,426.0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长电资本持有的占黔源电力总股本5%的股票,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黔源电力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5.法定代表人:陶云鹏

6.注册资本:30,539.8662万元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开发、经营水、火电站及其他电力工程;电力、热力产品购销及服务;配电网投资及经营;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咨询服务;水电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技术咨询;从事为电力行业服务的机电设备及原材料经营;水工机械的安装、维护。)

8.截至2020年6月30日,黔源电力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公司下属公司乌江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长电资本持有的占黔源电力总股本5%的股票。

2.本次关联交易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一次性或分批实施,每股成交价格将在实际发生交易当日由双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乌江电力持有黔源电力股份占其总股本的比例将从4.20%增至9.20%。本次交易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定价。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投资收益,推进与电源企业的战略合作,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健投资收益,推进与电源企业的战略合作。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谢俊先生、闫坤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11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监事张娜女士、李永强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其余3名监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一致同意将《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届时与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12个月内,除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外,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收购股权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6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7日发出。2020年9月23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人,谢俊副董事长、沈希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闫坤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姚毅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汪曦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建设万州热电项目的议案》;

为探索用户侧增值服务创新模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贯彻落实公司打造国内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定位,并实现配售电业务可持续发展,会议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投资总额不超过11.10亿元建设万州热电项目。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建设万州热电项目的公告》(临2020-065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优势,增加投资收益,推进与电源企业的战略合作,会议同意由公司下属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公司关联法人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占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5%的股票。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66号)。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俊、闫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车亚平按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二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第二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6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

万州热电项目的公告

● 投资标的:万州热电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10亿元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3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具体实施投资的项目公司

● 特别风险提示: 本项目尚需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同意变更项目建设业主的批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赛集团”)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博新材料”)在重庆市万州经开区投资建设年产能360万吨的特铝新材料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110亿元。

为创新用户服务模式,结合该特铝新材料项目的用能需求,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拟设立项目公司投资11.10亿元建设配套的热电项目(3×500t/h煤粉炉锅炉+2×80MW背压机组),向特铝新材料项目提供可靠、稳定的蒸汽和电力供应。

(二)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万州热电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确定的该项目业主单位为万博新材料,因此公司实施该项目尚需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同意变更项目建设业主的批复。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主体

公司名称: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李绍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配售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电力供应、销售及服务;电力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设施;电动车充电服务;分布式新能源综合利用服务;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焙烧锰、碳酸锰、硅锰合金、锰铁合金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水电、火电、热电等电源开发销售及送出工程建设管理;太阳能、风能等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股权结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55%);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10.95%);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0.5%)。

经审计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联合能源总资产1,221,379.27万元,净资产616,099.7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53,673.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41.88万元。

(二)拟设立的项目公司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能源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该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名称待定,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4.出资方式:联合能源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100%,资金来源为自筹。

5.经营范围:供热服务;发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6.法人治理安排: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任;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联合能源委派。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002039股票(002039股票行情东方财富)

(一)万博新材料

企业名称: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重庆市万州区联合路4号510室(万州经开区)

法定代表人:陈国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耐火材料生产,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批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万博新材料于2019年12月6日注册成立,目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详见“(二)博赛集团”

(二)博赛集团

企业名称: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白房居委

法定代表人:袁志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185.6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进出口:矿产品(与本企业自产产品配套的相关或同类的商品)、棕刚玉、氟石、碳化硅、金属硅、硅灰石、重晶石、铝钒土、锰矿石、铬矿石;加工销售:焦炭、莹石、滑石、焦宝石、碳化硼、小苏打、铸造砂、石英、莫来石、高岭土、金属锰、镁砂、耐火材料,零售:钢材、五金,销售及进出口:电解铝、铝合金、铝锭、铝棒、铝材、氧化铝、氢氧化铝,进出口代理服务;销售:机械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货车、货车配件、五金机电、劳保、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食品、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重庆市博赛投资有限公司(95%,袁志伦持有其100%股份)、袁志伦(5%)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博赛集团以全球铝土矿资源储备与开发为着眼点,主要业务为高铝熟料、棕刚玉、氧化铝、电解铝生产及铝材加工、锰矿开采、硅锰合金制造等,并涉足铁合金系列产品生产和国际贸易等领域,属于大型、外向型民营企业。目前,博赛集团铝土矿资源全球储量达3亿吨以上,年产铝土矿350万吨、高铝熟料30万吨、棕刚玉20万吨、氧化铝160万吨、特种化学品氧化铝20万吨,电解铝45万吨;锰矿资源储量达2500万吨以上,铁合金产能50万吨。

经审计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博赛集团资产总额1,256,475.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45,424.0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607,705.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505.41万元。

(三)袁志伦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二)博赛集团”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博赛集团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万博新材料在万州经开区九龙园投资建设年产能360万吨的氧化铝生产项目,该项目的配套热电联产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能源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为上述氧化铝项目提供可靠、稳定的蒸汽和电力供应。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万州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本次投资建设的内容为3台500t/h煤粉炉锅炉和2台80MW背压发电机组,预计总投资约11.10亿元。

2.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亿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解决。

3.项目建设期

项目预计于2022年2月建成投产。

4.投资收益分析

经测算,投资该项目预期全投资收益率为8.66%至10.13%。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联合能源于2020年9月24日与博赛集团、万博新材料及袁志伦签署《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详见“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热电项目经营

1.热电项目建成后,双方以本合作协议为框架,另行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由联合能源委托万博新材料生产经营管理。

2.热电项目投运后,蒸汽费和电费的结算价为:

不含税蒸汽价格=(月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月投资收益)*60%/月实际蒸汽供应量;

002039股票(002039股票行情东方财富)

不含税电价价格=(月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月投资收益)*40%/月实际电力供应量。

3.自热电项目投运后,因热电项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而新增设备投资或技改投资的,5,000万元/次以下(含本数)的投资由万博新材料方出资,5,000万元/次以上金额的投资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新增投资的设备、设施等资产所有权归实际投资方享有。

(三)转让

自热电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满7年后,双方均有权随时要求对方出售或购买热电项目100%股权或全部资产,转让价格以双方认可的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确定,并以此为转让底价。

(四)担保

博赛集团、袁志伦同意为万博新材料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协议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一年。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若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1)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2)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3)违反本协议的其它规定而构成违约的其他情形。

2.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一方违约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3.万博新材料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向项目公司足额支付蒸汽费、电费或违约金等费用,除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的外,万博新材料应支付违约金给项目公司:(1)逾期在3个月以下的,每逾期一日,应以应付未付蒸汽费、电费等费用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2)逾期超过3个月(包含本数)的,每逾期一日,应以应付未付蒸汽费、电费等费用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4.若热电项目供热期内,非项目公司过错万博新材料逾期3个月以上未全额支付蒸汽费、电费或违约金等费用的,项目公司有权要求万博新材料或丙方提供逾期蒸汽费、电费或违约金等值的货物或资产作为质(抵)押,万博新材料或丙方应无条件配合。

5.项目公司按协议约定要求万博新材料履行收购义务时,万博新材料拒不履行的,自万博新材料拒不履行之日起,万博新材料应向项目公司支付惩罚性违约金30万元/天。万博新材料基于本协议要求项目公司履行出售义务时,项目公司拒不履行的,自项目公司拒不履行之日起,项目公司应向万博新材料支付惩罚性违约金30万元/天。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且项目业主变更为项目公司后生效。双方同意共同积极促成将项目业主变更为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在一个月内另行签订热电项目技术协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贯彻落实“打造国内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二)实施本项目能够实现公司现有业务的突破,拓展配售电衍生业务,形成新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工期及投资超概风险

项目存在因建设工期延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超出概算,进而影响预期收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组织有大型项目建设管理经验的团队负责项目建设阶段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总投资在预计总投资范围内;二是项目拟通过EPC总包方式对总包方进行公开招标,控制相关风险。

(二)用户未能按期投运风险

氧化铝项目可能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影响热电项目蒸汽和电力销售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公司热电项目建设进度与氧化铝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产,避免项目建设进度不一致,导致资产闲置风险;二是在《投资协议》中明确了热电项目满足投运条件而氧化铝项目未能按期投运时万博新材料需承担的责任,可一定程度降低未能按期销售蒸汽和电力对项目收益的影响。

(三)市场风险

由于热电项目依赖于氧化铝项目的运营,宏观经济下行时期,氧化铝产能过剩且终端需求收缩,氧化铝产品或面临价格上行压力,氧化铝项目可能存在亏损的风险;同时,若氧化铝项目减产或关停,将使得热电项目出现部分闲置或关停,导致收益不及预期或项目亏损。

应对方案:一方面,该氧化铝行业的成本端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抗风险能力较强,氧化铝项目风险可控。另一方面,为确保热电项目风险可控,《投资协议》约定了投资退出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博赛集团收购热电项目,以降低投资风险。

(四)经营管理风险

热电项目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供热量、供电量不及预期、成本控制、操作不当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等经营管理风险。

应对方案:该项目建成后委托万博新材料运营,公司将向万博新材料委派专业的生产运营人员;同时,双方将在后续签订的《委托经营协议》中明确界定运营管理责任,降低管理风险。

本项目尚需取得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同意变更项目建设业主的批复。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67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7日发出。2020年9月23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娜、监事陈涛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李永强监事、陈小兵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一致推选李永强监事主持,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优势,增加投资收益,推进与电源企业的战略合作,会议同意由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公司关联法人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占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5%的股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娜、李永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