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15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一致行动人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产”)的通知。截至2019年7月15日,国投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708,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增持承诺已在计划期限内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国投公司一致行动人国投资产。

(二)本次增持前,国投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9,233,191股,持股比例41.62%,一致行动人国投资产不持有公司股份。国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8,470,093股,持股比例45.6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7月13日,国投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5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国投资产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不超过4,227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24)。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0,708,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国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39,178,98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5.87%。本次增持承诺已在计划期限内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二)国投资产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