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万家文化的股价已经被跌至阶段性的低点,大部分股民可能已经遭受到了巨大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如万家文化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则凡在2017年2月28日前购买万家文化,且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万家文化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股权转让风波

2016年12月27日,万家文化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该提示性公告显示,万家文化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签署了《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 18,500万股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本次转让完成前,万家集团持有公司193,822,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25%,本次转让完成后万家集团持有公司8,822,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9%。

如上述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目前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由万家集团和孔德永先生,将变更为龙薇传媒和赵薇女士。

上述消息公布后,万家文化于2017年1月12日复盘,即一字涨停,此后连续四天强势收涨,期间股价换手率高达近40%,此后股价持续下跌,股价从期间的高点24.35元,快速下跌至20.13元。

2017年2月14日,万家文化再次发布关于股东股份转让交易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万家文化第一大股东与龙薇传媒于2017年2月13日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双方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作出调整,将转让给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00万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调整为人民币 52,928万元。

依照补充协议,调整后的交易龙薇传媒将全部以现金形式进行支付,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龙薇传媒已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5,000万元,尚需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7,928万元,双方约定应于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支付,调整后的股份转让方案将不会造成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受该消息的影响,万家文化当日股价一度跌停,最终收盘股价下跌8.49%。

监管部门给予高度关注

万家文化股权转让风波亦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万家文化发布关于股东股份转让交易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告后,即于2017年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分别于2017年2月13日和2017年2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和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浙证监公司字【2017】13号《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两份函件的主要内容均重点关注前述股份转让事宜,

其中浙江证监局要求万家文化详细说明两次转让行为的形成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双方的谈判过程、股权转让变更原因等,请提供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谈判进程备忘录、前期金融机构承诺相应借款额度的证明及变更证明等文件,并要求万家文化提供前后两次股权转让行为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龙薇传媒说明无法按期完成融资的具体原因,解释前期已有融资意愿的融资机构短期内态度发生变化的主要考虑,同时提供相关融资机构的书面说明,并要求万家文化督促龙薇传媒及时填报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内幕交易核查。

刘华浩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从目前浙江证监局的关注函内容看,万家文化此次被立案调查涉嫌的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很大可能与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