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荐股,引荐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000620新华联?000620新华联

第三十三号

银都控股,银都控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经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基金660001今日净值,基金660001今日净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9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规则交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详细规模,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认。

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按照《税目税率表》履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则实施起伏税率的,其详细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档次、挖掘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状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则的税率起伏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存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则交税目标为原矿或许选矿的,应当别离确认详细适用税率。

第三条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施从价计征或许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则能够挑选实施从价计征或许从量计征的,详细计征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存案。

实施从价计征的,应交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出售额乘以详细适用税率核算。实施从量计征的,应交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出售数量乘以详细适用税率核算。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含原矿和选矿产品。

第四条交税人挖掘或许出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别离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出售额或许出售数量;未别离核算或许不能精确供给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出售额或许出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五条交税人挖掘或许出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按照本法规则交纳资源税;可是,自用于连续出产应税产品的,不交纳资源税。

第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挖掘原油以及在油田规模内运送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挖掘企业因安全出产需求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挖掘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挖掘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挖掘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省集约使用、保护环境等景象能够规则免征或许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第七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够决议免征或许减征资源税:

(一)交税人挖掘或许出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许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二)交税人挖掘共伴生矿、低档次矿、尾矿。

前款规则的免征或许减征资源税的详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存案。

第八条交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独自核算出售额或许出售数量;未独自核算或许不能精确供给出售额或许出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许减税。

第九条资源税由税务机关按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的规则征收处理。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分应当树立作业合作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处理。

第十条交税人出售应税产品,交税责任产生时间为收讫出售款或许获得讨取出售款凭证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交税责任产生时间为移交应税产品的当日。

第十一条交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挖掘地或许出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交纳资源税。

第十二条资源税按月或许按季申报交纳;不能按固定期限核算交纳的,能够按次申报交纳。

交税人按月或许按季申报交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许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处理交税申报并交交税款;按次申报交纳的,应当自交税责任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处理交税申报并交交税款。

第十三条交税人、税务机关及其作业人员违背本法规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和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追查法令责任。

第十四条国务院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本法的准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许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中止征收水资源费。

水资源税依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状况实施不同税率。

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国务院自本法实施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状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述,并及时提出修正法令的主张。

第十五条中外合作挖掘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交纳资源税。

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缔结中外合作挖掘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用期内,持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矿区使用费,不交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交纳资源税。

第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意义是:

(一)低丰度油气田,包含陆上低丰度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海上低丰度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陆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挖掘储量丰度低于二十五万立方米的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挖掘储量丰度低于二亿五千万立方米的气田;海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挖掘储量丰度低于六十万立方米的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挖掘储量丰度低于六亿立方米的气田。

(二)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在每立方米三十克以上的天然气。

(三)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持续以聚合物驱、复合驱、泡沫驱、气水替换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法进行采油。

(四)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越三百米的油气田。

(五)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每秒五十毫帕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每立方厘米零点九二克的原油。

(六)高凝油,是指凝固点高于四十摄氏度的原油。

(七)衰竭期矿山,是指规划挖掘年限超越十五年,且剩下可挖掘储量下降到原规划可挖掘储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下或许剩下挖掘年限不超越五年的矿山。衰竭期矿山以挖掘企业部属的单个矿山为单位确认。

第十七条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一起废止。

来历:国家税务总局

修改:戴文艺编校:刘敏

值勤主任:明心武编审:陈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