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傢金融機構踩雷丹東港違約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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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給予自律處分的丹東港,近来又被爆出債權人“追債”的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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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營報》記者註意到,2月11日天眼查公佈的裁判文書內容顯示,回击貴陽銀行、江南農商行、金元順安基金、融通基金、長安基金、南京證券、太平洋證券等在內的11傢金融機構為丹東港違約債券持有人,訴訟共触及金額約為9.41億元。其间,金元順安基金在申訴中要求丹東港付出的金額最大,達2.5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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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裁判文書及采訪中,記者瞭解到,现在上述案子仍在審理中。2019年1月上述案子已移至遼寧高院和丹東中院並悉数立案,现在署理律師正在申請保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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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債15個月

自2017年10月30日丹東港發行的“14丹東港MTN001”出現實質性違約後,丹東港别的4隻債券“15丹東港PPN001”“15丹東港PPN002”“15丹東港MTN001”“13丹東港MTN1”也出現兌付困難,總發行規模達54億元。

在債務陰霾籠罩15個月後,丹東港的債權人逐漸浮出水面。

2月11日,天眼查公佈瞭多份裁判文書,发表瞭回击貴陽銀行、江南農商行、金元順安基金、融通基金、長安基金、南京證券、太平洋證券在內的11傢金融機構為丹東港違約債券持有人的事實,共触及金額約為9.41億元。其间,金元順安基金“追債”金額最大,達2.55億元。

記者統計發現,上述金融機構在本次訴訟的首要對象,是丹東港發行的“14丹東港MTN001”和“13丹東港MTN1”兩隻債券。根據裁判文書內容顯示,2014年丹東港發行“14丹東港MTN001”,發行金額為10億元,本金的兌付日為2017年10月30日,到期一次還本;2013年,丹東港發行瞭“13丹東港MTN1”,發行金額為9億元,期限5年,本金的兌付日為2018年3月13日,到期一次還本。

同時,被11傢金融機構送上被告席的還有丹東港股東日林實業有限公司及實際操控人王某。在上述裁判文書中,11傢金融機構在訴訟時均说到,經過工商登記查詢,丹東港股東為日林公司、遼東國企投資有限公司、美國紐約港務發展有限公司、環球港口經營有限公司。根據征集說明書第五章第三條“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操控情面況”,作為丹東港股東的上述四傢公司的出資人均為王某,但該四傢公司並未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且無任何其他經營性資產,系王某為成為丹東港集團實際操控人但又為躲避股東責任而設立的空殼公司。

现在,上述案子均還在審理當中。記者註意到,上述案子均由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處理,但該院認為,該院不具有對上述案子的管轄權,故做出裁决,將上述案子分別移送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根據“13丹東港MTN1”主承銷商在2月1日發佈的布告內容顯示,“13丹東港MTN1”的訴訟律師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已完成悉数托付投資人在北京的立案作业,2019年1月上述案子遼寧高院和丹東中院已經悉数立案。现在,署理律師正在申請保全事宜。

至於丹東港是否有才能對上述債務進行償還,還未可知。

到现在,丹東港還未发表該公司2017年業績報、2018年一季度報、半年報及三季度報,這也是該公司被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給予自律處罰的原因之一。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19年榜首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給予丹東港公開譴責處分,暫停債務融資东西市場相關業務一年。

記者註意到,2018年1月,丹東港發布告表明,由於公司面臨巨大流動性壓力,现在通過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現金流已無法支撑當前的債務水平。關於公司債券違約情況及後續償付组织,彼時丹東港方面回復稱:“現沒有融資途径,且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雖然維持正常,但仍遭到必定的負面影響。公司现在盡力推進重組作业,在重組過程中統籌组织償付计划。”一年後的1月29日,丹東港發佈關於2013年度榜首期中期票據違約後續進展情況布告,其间表明,該公司正與潛在重組投資者商談債務重組计划。

貴陽銀行“入坑”兩隻違約債券

在銀行機構中,貴陽銀行踩中瞭上述兩隻債券的“雷”,訴訟触及金額僅次於金元順安基金,為銀行中最大,達1.78億元。根據裁判文書顯示,在“14丹東港MTN001”和“13丹東港MTN1”存續期間,貴陽銀行購買瞭兩隻債券,為合法債權人。貴陽銀行起訴道:“14丹東港MTN001”到期後,丹東港僅如期付出瞭債券利息,並未歸還本金;“13丹東港MTN1”到期後,丹東港未能如期兌付本息。在裁判文書中,貴陽銀行起訴請求判決丹東港付出“14丹東港MTN001”本金1億元和“13丹東港MTN1”本息7396.90萬元;判決丹東港分別付出逾期違約金367.50萬元和65.24萬元。

除貴陽銀行外,江南農商行亦卷进丹東港債券違約糾紛中。根據裁判文書顯示,江南農商行購買瞭“13丹東港MTN1”,持有票據本金為1.40億元,為涉案債券合法債權人。但在涉案債券本息兌付日,丹東港未能向江南農商行如期兌付本息。在裁判文書中,江南農商行起訴請求為,要求判決丹東港付出“13丹東港MTN1”本息共計約1.48億元;判決丹東港付出逾期違約金202.86萬元。

就上述債券違約事情的進展及對於銀行機構的業績影響等情況,記者聯系瞭貴陽銀行和江南農商行,貴陽銀行表明全部信息以後續发表內容為準,江南農商行則拒絕承受采訪。

記者註意到,2月初,貴陽銀行公佈瞭2018年業績快報,其间说到,2018年度該行實現營業收入126.49億元,較2017年同期添加1.72億元,增幅1.38%;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1.39億元,較2017年同期添加6.08億元,增幅13.42%;不良貸款率1.35%,僅較2018年头上升0.01個百分點。

某股份制銀行办理層告訴記者,前些年中小銀行装备金融債和企業債的比較多,首要是由於負債端本钱較高,而部分較高收益的債券可以用來與之匹配。“不過,自2018年年头以來,資管新規落地,資金面偏緊,企業償債才能缺乏,債券市場信誉風險事情頻發,銀行對於購買債券都比較謹慎。”

“本年債券依然是銀行資管的首要投向之一,但銀行會分外警觉風險,也會選擇評級水平、公司經營水平較高的機構發行的債券。”某國有銀行投行部人士亦贊同路,根據資管新規規定,銀行理財要嚴格约束非標資產份额,因而債券依然是首要選擇。

談及此次丹東港債券違約對於金融機構的影響,記者分別聯系瞭上述金融機構。其间,南京證券方面告訴記者,違約債券“13丹東港MTN1”是南京證券受托办理的單一資產办理計劃持有的品種,持倉占比較小,該違約事項不會對南京證券的經營情況產生負面影響。

記者從長安基金瞭解到,該公司違約債券触及該公司某隻私募資管產品,並不触及該公司旗下任何公募基金,因該私募資管產品僅面向特定合格投資者發售,暫不方便公開发表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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