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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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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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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告贷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途径供给的營運資金

上述公式並不復雜,但現實中,由於種種原因,出現瞭许多奇葩的測算事例:

事例一:負負得正

告贷人報表中存貨和應收賬款的金額較低,而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的金額較高,前後之差為負值,這樣,計算出的營運資金周轉次數為負,營運資金量為-2000萬元。但業務部門表明告贷人需投入約4億元支撑子公司的項目建設,所以公式中其他途径供给的營運資金為-40000萬元,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需求為-2000萬元-(-40000萬元)=38000萬元。

其他途径供给的營運資金是指告贷人通過其他融資办法(如發行債券、股東告贷、融資租賃等)獲得的用於日常經營周轉的資金,屬扣除項,最低值為0。假如取負值,則意味著其他方面的开销將占用企業的營運資金。告贷人其他方面(如對外投資、項目建設)存在資金缺口,不能用流動資金貸款彌補,否則屬貸款移用,違反貸款用处的要求。

還有一種“負負得正”的景象:告贷人短貸長用,流動資產遠低於流動負債,依照“自有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的公式計算出自有資金為負,然後“營運資金量-告贷人自有資金”,負負得正,就得出一個較大的數字,再套入“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告贷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途径供给的營運資金”,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需求。而從測算流貸需求的本質上講,假如告贷人沒有能夠投入流動資金的自有資金,則此處的自有資金取值應該為0,不應取負值,否則同樣屬於运用流動資金貸款彌補其他用处的資金缺口。

事例二:營運資金周轉次數小於1

營運資金周轉次數的計算公式為: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有的項目在測算中,應收賬款和存貨金額畸高,應收賬款挨近乃至超過全年銷售收入,存貨遠高於全年本钱,得出營運資金周轉次數小於1,再套入“營運資金量=預計銷售收入×(1-銷售利潤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由此得出營運資金量是全年銷售收入的數倍,再得出需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的結論。

這種測算反映出該企業的很多資金被應收帳款和存貨占用,原因或许是:(1)企業實際情況如此;(2)企業並非制作業企業,經營業務特别,高應收賬款和存貨也不會影響企業經營,或高額應收賬款和存貨僅是年底時點數,與全年均值差別較大;(3)為保證測算出的營運資金量能夠覆蓋我行擬供给的貸款金額,不合理地調高瞭應收賬款和存貨。如是榜首種情況,我們應考慮的就不再是需求測算,而是為該企業供给授信是否合理的問題;如是後兩種情況,則触及怎么合理測算貸款需求。

其實,銀監會的流動資金貸款办理辦法期望通過對流動資金貸款的合理測算,做到既滿足企業正常經營對流動資金貸款的需求,同時又避免因超過實際需求發放貸款而導致的貸款移用。辦法的中心在於“合理測算需求,避免超額授信”,絕非為測算而測算。罔顧企業實際情況,機械套用公式屬於“不合理測算”;罔顧正常商業邏輯,過分調低企業周轉率也屬於“不合理測算”;罔顧貸款用处,以企業其他用处缺少資金為由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更屬於“不合理測算”。

有人或许會說,監管部門不免管得太細。不過,我們也要看到現實中很多存在的超額融資現象,有的風險就由超額融資誘發。

怎么合理測算流動資金貸款需求?怎么在防备超額融資和移用貸款的前提下,又合理地考慮企業的新增需求呢?筆者建議關註以下幾點:

1、考慮企業經營狀態的變動。測算公式中各項參數的取值不宜彻底选用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數據,企業在未來一年的周轉情況不或许與上年彻底一致,經營战略、業務規模、產品結構、办理水平的變化都會改變周轉率。宜根據告贷人報表記載的周轉特點加上對未來發展的合理預測,適當調整財務數據,必要時還要考慮必定的保險系數。比方,未來一年企業將擴大銷售規模,同時延長下遊客戶的付款期限;或许企業的采購途径將改變,上遊客戶在质料價格上給予必定優惠但要求进步預付款份额等。

2、合理確定各項均值。測算周轉率的榜首步是確定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存貨的均匀餘額,一般取上年報表年头年底的均匀值,但有時兩頭時點餘額無法反映全年情況,可取企業每季度或每月的均匀值,同時考慮企業未來一年的變化。但如進行調整需說明原因,比方集團母公司對告贷人年底應收款和預付款查核嚴格,所以告贷人在年底會不正常地壓降這兩項餘額,年底值無法代表企業實際情況。

3、考慮票據的要素。企業的應收款還包括票據化瞭的應收票據,所以應收賬款金額能够添加應收票據,但同時應付賬款中也應添加應付票據。

4、扣除非營運資金。如企業正在進行固定資產建設,應付賬款或许包括應付的設備購置款、工程款等用於固定資產建設的款項,預付賬款中也會包括預付的設備購置款、工程款等,這些非日常經營周轉的資金應予扣除。

5、考慮不同行業或企業的特别性。由於行業運行特征、企業經營風格不同,會呈現出不同特點的貸款需求,建議根據企業本身特點差異性地预算。例如某些行業(如制糖行業)的质料采購具有較強的季節性,資金需求同樣具有季節性;某些中小企業獲得臨時大額訂單,融資需求陡增;或许某些企業需提早付出大額租金等。

6、選擇其他測算办法。流動資金貸款办理辦法供给的公式僅是測算貸款需求的參考辦法,其他一些財務本钱办理方面的書也會介紹企業資金需求量的測算办法,都能够运用,但應說明运用其他測算办法的原因和合理性。

附:一個恰當測算流貸需求的事例

在上篇《怎么正確又恰當地測算流動資金貸款需求? 》中,我們指出瞭流貸測算的幾種錯誤做法。同時也提出,在運用銀監會測算公式的時候,為使測算合理貼切,可考慮以下五個要素的影響,適當進行調整:

1、考慮企業經營狀態的變動

2、合理確定各項均值

3、考慮票據的要素

4、扣除非營運資金

5、考慮不同行業或企業的特别性

今日就編制一則事例來探討一下測算的具體办法。

某熱電廠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近兩年的有關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由於下遊熱力需求企業没有悉数投產,該熱電廠的供熱產能未彻底釋放,隨著下遊用熱企業陸續投產,預計2016年熱力銷售添加,但同時國傢下調瞭燃煤發電企業標桿上網電價,兩要素疊加預計2016年銷售收入將增長10%。

直接根據報表數值並套用銀監會的測算公式可得出:

2015年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360/(27.70+52.45-65.25+6.32-0.08)=17.03次。

預計2016年營運資金周轉情況與2015年附近,則:

2016年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156900萬元×(1-24.08%)×(1+10%)/17.03次=7694萬元。

通過與企業的深化溝通,瞭解到以下情況:

其一,承兌匯票是企業重要的結算办法(主要是與用熱企業結算),應收/應付款中應考慮票據的要素;

其二,企業年底會與下遊客戶会集結算,年底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的金額相對較低,通過查閱企業2015年各月末報表,應收賬款均匀餘額約25000萬元,應收票據均匀餘額約12000萬元,企業表明2016年即便銷售收入增長,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的均匀餘額也將控制在該水平;

其三,該熱電廠正在進行環保設施升級改造,應付賬款包括應付環保設施購置款和建設施工款,查詢企業應付賬款的債權人名單,其间包括與日常原燃料采購無關的環保設備供應商、建設施工企業等,扣除與原燃料采購無關的款項後,應付賬款均匀餘額約2760萬元;

其四,2014年底(2015年头)預付款中也包括少数的預付設備購置款,扣除預付設備購置款後的金額為1000萬元。

根據上述情況从头測算:

應收賬款周轉率=營業收入/(應收賬款均匀餘額+應收票據均匀餘額)=156900萬元/(25000萬元+12000萬元)=4.24次,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為84.89天;

應付賬款周轉率=營業本钱/(扣除非營運資金的應付賬款均匀餘額+應付票據均匀餘額)=119120萬元/(2760萬元+0萬元)=43.16次,應付賬款周轉天數為8.34天;

預付賬款周轉率=營業本钱/扣除非營運資金的預付賬款均匀餘額=119120萬元/885萬元=134.60次,預付賬款周轉天數為2.67天。

合理調整基礎數據前後的周轉天數如下: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調整後,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360/(27.70+84.89-8.34+2.67-0.08)=3.37次,則營運資金量為38890萬元。

調整後的營運資金量為38890萬元,比調整前的7694萬元大大添加瞭。根據企業15億元的年營業收入來看,僅就經驗判斷,調整後的數據也更為合理。

需求說明的是,對均匀應收賬款餘額、均匀應付賬款餘額等基礎數據進行調整,其意图不是為瞭調低測算出的營運資金周轉次數,人為調高營運資金量,而是在深化瞭解客戶的基礎上,探求企業真實的資金周轉情況,從而使測算出的營運資金量契合企業實際情況,滿足企業正常經營對流動資金貸款的需求。因而也存在另一種或许:在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調整基礎數據之後,測算出的營運資金量小於直接选用報表數值測算出的金額。